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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破产法实施后,上市公司重整的案件频频发生,目前己有多家上市公司跨入重整队伍,有一部分己经通过重整计划结束重整程序,进入到重整计划执行阶段。但由于破产法只规定了一般企业的重整制度,而没有针对上市公司的特殊性问题作出规定,尤其是缺乏与公司法、证券法相关规定的协调,这使上市公司的重整在实践中遇到一些难题,出现对立法与执法的不同理解甚至争议,所以需要认真研究上市公司的破产重整问题,以保护债权人、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笔者在此仅结合相关司法解释的制定对重整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