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自治性观念的变迁--内在构想与规则实现

来源 :2012第二届两岸民商法前沿高峰论坛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urplu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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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权法的自治性是德国民法体系的基础性观念,该内在观念渗透于外在体系以及一系列规则之中,例如物权法的独立、物权客体的有体物限定、物权法定原则、抽象所有权概念、物权行为和独立的物权保护请求权等。但物权法自治性的观念通过实践逐步被软化,而《荷兰民法典》和DCFR的规则设计更是整体上放弃了该内在观念这种观念变迁的社会动因是基本交易结构的形成和交易实质化之间的平衡,这要求物权法和债法之间存在多元化的关联以及相应的规则更新,物权法和债法以及物权和债权的绝对区隔被击破,但物权法作为私法体系的独立组成部分这一点仍可被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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