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所致医疗纠纷1例鉴定分析

来源 :中国法医学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zxko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对医疗纠纷案件,鉴定时应充分运用相关学科的临床和理论知识,对自然疾病与医疗过错的之间主次关系的进行科学的分析。由于医疗损害鉴定对临床和理论知识的依赖程度更高,因而对鉴定人的自身知识结构和专业素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对被鉴定人自身所患疾病的发生、发展进程和影响因素有了正确全面的认识,才能对医疗过错行为与被鉴定人的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参与度等作出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鉴定意见。
其他文献
专家辅助人的作用主要是辅助控辩双方了解专门的技术问题、就鉴定结论进行质证,起到对某一专门性问题的解释和说明作用,让法官用以审查判断鉴定结论的手段,科学地认定案件事实。经当事人委托聘请,专家辅助人就案件有关问题进行出庭质证,必须经过人民法院准许。本案的专家辅助人介入方式和程序均符合法律规定。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有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本文简述当前中国公安机关及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关于"鉴定时限、终止鉴定"各自的规定,每一位司法鉴定人都应该认真学习,深刻体会,运用于实践办案中,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这些完善的具体条款,充分说明中国司法鉴定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本文简述当前中国公安机关及社会鉴定机构各自的受案范围,当前中国社会鉴定机构对委托鉴定单位及当事人收取鉴定费用,提供有偿劳务,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活动,为调解民事矛盾、服务保险理赔,促进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充分说明中国的司法鉴定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是检察机关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文证审查工作中全面推行"规范受案程序、认真审阅案卷、全面核查证据、查明因果关系、检察建议纠错"的"五步工作法",不断强化监督职能,提升监督效果,规范技术工作开展.规范受案程序严格按照《高检院、省院检察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对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技术性证据要求办案部门必须移送技术部门审查监督,同时提供委托书、案卷及相关材料.检察技术部门在接到委
在共同犯罪案中,实行行为人数的认定往往牵涉到能否成立共同犯罪,这对于后续庭审中定罪量刑有直接影响.现笔者结合一例抢劫案,谈谈法医病理学分析对共同犯罪案中作案人数的认定.2013年8月1日凌晨6时20分许,被告人丁某、李某携带尖刀、胶带等作案工具,假借看房为由进入被害人夏某家中,由李某用手臂勒住夏某颈部,丁某一旁持刀威胁.在逼得财物后,丁某采用保鲜膜缠绕夏某头面部、手扼压颈部,李某帮忙压住脚,致夏某
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按照肋骨骨折数量多少共分为三种鉴定级别,轻伤一级:肋骨骨折6处以上;轻伤二级:肋骨骨折二处以上;轻微伤:肋骨骨折和肋软骨骨折,条文简单,没有对肋骨骨折的程度进一步细化,近几年来,对肋骨骨折鉴定的分歧意见越来越多,引起该分歧的主要原因就是CT在肋骨骨折鉴定中的应用.笔者对近几年来肋骨骨折的案例进行分析,来阐述几点意见.
2014年10月24日五部委联合发布《暂予监外执行规定》,该规定对罪犯使用保外就医的疾病范围有了明确的界定,但对罪犯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规定过于原则,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准确把握和适用,为规范对罪犯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工作,最高院研究制定了《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鉴别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为罪犯是否因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提供了明确鉴别标准和规范判断依据.但在实践中依然面临着很多问题.
司法鉴定制度是保障司法制度科学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在诉讼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现笔者就法院对外委托法医学司法鉴定实务,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以便为今后法医学司法鉴定工作优质高效提供针对性解决思路.
本文详尽地阐述了当前中国公安机关、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及审判机关关于“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的各自的规定。都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条款,充分说明了中国的司法鉴定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人工心脏起搏器植入治疗引发的医疗纠纷呈逐年增多趋势,患者多年龄偏大、身患多种疾病给明确区分过错责任带来一定难度,因此鉴定这类案件必须全面运用好病历材料及临床医学理论知识,有助于出具客观、准确的鉴定意见。在临床医学治疗中,人工心脏起搏器的植人有严格的指证和医疗机构的准人条件,鉴定这类案件应当对植人的人工心脏起搏器类型与患者心脏疾患加以区分,同时对医疗机构及手术者从事心脏介人的资质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