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境保护法》影响企业环境信息价值效应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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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正式修订并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环境保护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关注该法案的修订实施会对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产生何种影响.本文以深沪两市2011至2015年间披露含环境信息的社会责任报告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研究发现(1)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其市场价值相较于未披露的企业显著要高,这说明环境信息披露具有较好的价值效应.(2)双重差分DID的检验表明,新《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实施明显的增强了重污染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价值提升作用.(3)针对重污染企业,新《环境保护法》提升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价值效应并不明显,这说明新《环境保护法》重在影响重污染企业的是否信息披露.研究结论表明,新《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实施具有较好的规制效应,明显促进了重污染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这是环保政策有效实施的具体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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