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肉搜索事件反思公众的网络素养和网站的监管责任

来源 :第八届新世纪新闻舆论监督研讨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DK7531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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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迎来了“自媒体时代”的到来,愈演愈烈的网络上的“人肉搜索”将互联网搅动得风生水起。在“一人提问、八方回应”的群体性搜索事件中,随意披露隐私、人身攻击,使当事人尚在来不及解释澄清事情真相之前,就被无辜地打倒。“如果你爱他,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人肉搜索”呈现出的“网络暴力行为”借助网络的匿名性为所欲为……这不仅反映出我国公众网络素养和社会责任意识的缺失,也折射出网络日常管理和网络立法中的诸多问题。本文拟从分析“人肉搜索”的违法性质;侵犯网络隐私权和名誉权的法律分析;网络舆论的合理界限、提高公众网络素养,加强网站的监管责任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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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舆论监督主要是新闻媒体通过批评性报道对政府的不当行为进行监督与制约。知情权是公众享有通过新闻媒介了解政府工作情况的法定权利。知情权是公众行使一切民主自由权利的前提,公众的知情权是新闻舆论监督的基础。新闻媒体作为一种传播信息、监督社会的媒介,就其舆论监督方面而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是实现新闻舆论监督的前提条件。又因为知情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维护和保障新闻舆论监督就是保障了公众的基本人权。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上,公民参与始终是国家政治系统运行和政治民主发展过程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随着政府职能能向服务型模式转变,公民通过媒体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成为近年来中国民主政治的一个亮点,彰显了作为权利主体的受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讨论权、监督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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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在大众传媒时代,舆论的公共性特征更多借助于现代媒介来实现,新媒体框架下的舆论的形成及其监督具有不同以往的特点和效果,具体是舆论设置主体的变化、社会权力域的透明化、舆论的发散性和集中性和舆论的公共性。这扩大了舆论的影响范围,使更多的社会成员参与到相关公众事件中,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公众的范围。
随着互联网业的迅猛发展与网民规模的几何级增长,网络议题与网络舆论对社会大众的影响越来越大,网络公共领域与国家的关系已经带有从国家法团主义向社会法团主义过渡的性质,尽管更接近于国家法团主义,但其所具有的更广泛、更贴近的舆论监督功能使得网络公共领域有发展成社会法团主义的潜力。本文将以法团主义为视角,通过分析网络公共领域的优势、弱项、机会、威胁来探讨转型时期网络公共领域的舆论监督功能与不足。
时评的繁荣是近年来我国媒体的一大特点,在社会转型这一大背景下,在目前报道仍受到严格控制的状况下它具有怎样的社会意义?本文是在对时活跃于报纸和网络时评作者进行的实地考察基础上,试图对此问题作出的探索性研究和讨论。作为一项经验研究的阶段性思考总结,全文分别就个案的讨论与公共话语体系的塑造、言说的力量与推进制度建设的关系、时评表达面临困境与出路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在此基础上,全文集中在于对舆论与权力运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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