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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是一种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环境污染、资源破坏的新型环境问题,应对环境风险是政府 环境责任的重要内容。但我国政府在应对环境风险方面存在“先天不足”和“后天失调”,形成了环境保护 国家化与风险承担个人化之间的悖论。破解这一悖论需要借鉴环境治理理论,对风险社会中的政府进行 “重塑”,把传统意义上的行政管制和市场调整、社会调整进行有力整合,形成应对环境风险的共同分担 机制。此外,还要在环境治理理念指导下,构建和完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估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司法救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