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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随着社会的进步,各类竞技体育项目在自身演化发展的过程中,涌现出众多引人注目的"花样"特色项目。例如,花样跳绳、花样篮球、花样足球、平地花样小轮车、花样跳伞等等。本文基于竞技体育项目"娱人"功能和"致趣"原理研究这些竞技体育项目的"花样现象"共性问题,重点探讨这些"花样项目"外在的运动形式和过程;"花样项目"内在的核心规律方法;参与者的体验和感受以及"花样项目"的作用、功能和效果,寄希望本研究为推动竞技体育项目合理、有序的"花样化"起到应有的借鉴作用。研究方法:主要运用文献资料法对前人的研究成果进行整理,重点收集了竞技体育项目"娱人致趣"原理的相关研究成果;采用访谈法和3名体育理论的专家教授,5名教练员进行分别访谈,集中研讨了现阶段竞技体育中奥运项目和非奥运项目中的各种类"花样现象"。研究结果:本研究着重从奥运和非奥两类经典"花样项目"入手,对竞技体育项目"花样现象"进行深入研究,发现竞技体育项目虽然存在大量的"花样现象",但无论其怎样变化,基本坚持了竞技体育的三个基本维度:首先,"花样现象"坚持了竞技体育的运动性:即"花样化"的竞技体育项目,仍然通过运动手段来实现其具体功能和目的;其次,"花样现象"坚持了竞技体育的社会性:即当今社会,竞技体育已经成为社会当中各个领域不可或缺的重要维度,甚至影响到文化、经济等领域的发展,重点反映的也是社会的具体需求;再次,"花样现象"坚持了竞技体育的组织性:即竞技体育的发展在不同阶段、不同地域均呈现出的历史组织性、整体组织性、结构组织性。竞技体育项目的"花样现象"除了体现其固有的竞技特点,如社会性、综合性以及商业化外,本研究发现还有如下特点:"花样项目"承现的是具体项目运动空间和结构的"多维性",最明显的是运动环境和运动形式上的"变化";竞技体育项目的"花样现象"均为非常态,重点体现在"变"上,而且是不确定性的"变";不同竞技项目的"花样变化"核心也各有代表性,部分项目的"花样变化"范围已经达到了极限程度,远远超过原有项目正常的运动范围;"花样项目"在时间上承现的也是"不确定性",观众针对竞技体育项目的"花样现象",更多的需求是满足自己的感官刺激(本研究将这种刺激称之为"花样之趣"),即花样变化带给观众的视觉体验是不确定的;实现竞技体育项目"花样现象"的主体均不是普通人,其中奥运项目中绝大部分是从事该项竞技体育项目的运动员;而非奥项目"花样现象"的主体则是以竞技项目的发烧友或爱好者为主;但这些"花样项目"的执行者本身都对所从事的项目有着强烈的运动兴趣。竞技体育项目为实现其目的,往往是突破人类极限的过程,但其演化生成的"花样现象",在某种程度上极大强化和增强了竞技项目的观赏性,此举拓展了竞技体育项目的发展空间,为体育表演娱乐业注入了新鲜血液。本研究还发现,实现竞技体育项目"花样化"的必经之路为:首先,竞赛规则的演变,将有利于竞技项目"花样现象"的涌现;其次,科技元素的注入,将极大地推动竞技项目"花样现象"的进程;第三,"娱人致趣"主导下的竞技体育项目"花样现象",必将促进竞技体育项目焕发新的生命力。研究结论:现行竞技体育项目的"花样现象",极大地丰富了原有项目的内涵和外延,推动了原有项目的进步和发展,是还原竞技体育三个基本维度的本质表现;原有的竞技体育项目通过"花样化"完美地体现了竞技体育项目"娱人致趣"功能,是竞技项目固有价值观和评价体系的表现;竞技体育项目的"花样现象"必将推动体育表演娱乐业的发展;在遵循事物发展规律的前提下,任何竞技体育项目均可以实现"花样化",并提高自身的观赏性以及促进竞技体育项目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