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合理性与协商性司法--法律商谈理论对我国司法改革的启示

来源 :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检察院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91256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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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贝马斯以交往行为理论为基础,以法律商谈为切入点,从解决法律的正当合理性入手,为社会整合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理念和视角。本文探讨了司法合理性的向度和司法商谈的含义,并提出以协商性司法实现司法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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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阐述了基层检察委员会的运行现状,对制约基层检察委员会良性运作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基层检察委员会制度的改革建议。
实践中,检察权的行使在具体程序上由谁来监督的问题,一直是困扰检察机关的一个理论难题,也是检察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作为具有中国特色检察制度重要内容的人民监督员制度,之所以在检察实践中出现,有其存在的历史必然性和制度合理性,是符合检察权运行的司法规律的。本文对人民监督员制度中的司法规律性体现进行了分析,并完善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立法构想。
回顾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发展历程,应当清醒地看到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还面临一系列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亟待努力探究方略破解难题。对此,本论文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内在规律出发,以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范化、法制化,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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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改革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将面临着从理念到制度等各个层面的革新与发展,其中检察权的优化配置成为检察改革的核心,也直接关切着公正高效权威检察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鉴于当前我国检察权存在的对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不够的问题,本文拟以民事公诉为切入点,提出关于加强检察权优化配置的一些粗浅思考。
科学地配置我国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权,已成为紧迫的研究课题。本文分析了科学配置职务犯罪侦查权的价值,并研究了配置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原则和职务犯罪侦查权配置的基本内容。
要消除地方权力等因素对职务犯罪检察权的干涉和增强侦查监督权与公诉权对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监督制约,保障职务犯罪检察权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职务犯罪检察权异地配置制度不失为一剂良方。本文指出职务犯罪检察权的异地配置制度有利于保障检察权的独立性、公正性并符合检察改革的发展趋势,分析了职务犯罪检察权异地配置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程序,并探讨了职务犯罪检察权异地配置制度的衔接问题。
我国检察机关在刑事司法领域的职能活动及其在行使国家刑罚权的过程中更应该继续强化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维护国家刑罚权良性运行的职能,从而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本质属性。本文提出在我国司法语境下刑罚执行法律监督是客观存在的命题,并探讨了我国刑罚执行法律监督发展过程的规律性认识,并分析了强化我国刑罚执行法律监督进路的构想。
行政公诉制度中的检察机关不同于一般的原告,赋予其原告资格并可对其他主体的起诉进行前置性审查既符合行政诉讼的基本规律又符合宪法给予检察机关的科学定位。本文阐述了有关行政公诉启动模式的诸多争议,分析了构建多元主体加检察前置的启动模式,并探讨了检察机关作为行政公诉人的法律定位。
无论是从深化和落实中央司法体制的要求来看,还是从加强和改进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工作的现实需求来看,都迫切地需要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进行科学的程序设计和制度安排。本文分析了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检察监督的重点,阐述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原则、范围与对象、方式、程序的设置以及保障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效果的手段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