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完善

来源 :中国人民大学,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出版社,海南大学,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ancer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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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权责任法》第47条规定了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标志着“惩罚性赔偿”制度得到立法界的认可,这是我国侵权责任立法的一大进步。但是,《侵权责任法》仅规定了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对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适用标准和赔偿数额确定原则均没有规定,显得过于简单和粗糙,在审判实践中难以操作和适用。对此,应根据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基本原理,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本文结合惩罚性赔偿的基本原理,分析我国侵权领域惩罚性赔偿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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