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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依法办学、依法行政是法治化进程中的必然要求,学位授予是其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高校学位授予是通过向学位申请者颁发学位证书的形式实现的,学位证书上的信息不仅客观地表达了学位授予行为本身,也蕴含了高校对学位授予及学位制度的认识和理解。自行印制学位证书的政策赋予了高校一定的自主权,使高校在学位证书的信息表达上有更多空间。同时,自行印制的学位证书也将折射出高校对学位授予的认识差异,这种认识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导致学位纠纷的产生。在全面推进法治化建设的背景下,完善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以使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高校避免学位纠纷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