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工智能是构筑我国在国际新空间发展的先发优势,按照国家对高端科技引领的三步走战略目标,到2030年要达到世界尖端水平,鉴于此,总体部署事关科技发展与社会安全,相关立法防范应未雨绸缪。我们在预判人工智能的风险挑战、协调人工智能的相关立法上都要提前规划,力求实现法律与人工智能的对接,尽早为我国实现尖端科技提供完备的法律奠基,特别是在隐私权的保护方面,人工智能立法可以更好地解决科技等大数据的发展对法律的冲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