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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家对其境内影响或可能影响生态环境之行为进行必要、有效的监管,既是国家生态管理权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维护生态公共利益所应当履行的职责。受行政管理区域性和部门性的影响,传统生态监管体制更习惯于以部门、地区的监管职责和权限为基础,实行纵向或横向的分割。然而生态系统的整体及其要素通常并不能与地区或部门形成完整的对应关系,故条块分割式监管不利于实现生态监管保护自然、保护生态环境的真正目的。本文以生态系统的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