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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就其广义而言,是一个与“国有经济”相对应的概念,即由非官方主体设立和运营的经济实体的总称;而就其狭义而言,则仅指由本国居民设立和运营的经济实体,而不包括由外国投资者出资设立的经济实体。国内学术界和舆论界主要是从狭义的角度来理解和使用“民营经济”这个概念的,即民营经济包括“个体工商业”和“私营企业”(“民营企业”),而不包括“外资企业”(“三资企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何促进民营经济实现进一步发展,是当前社会各界所共同关心的一个重大问题。而如何正确界定政府职能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鉴于此,本文探讨了四个方面的问题,依次是:
1、建设“有限政府”对于促进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性;
2、“有限政府”的具体职能与建设重点;
3、“平等待遇”是“有限政府”的必然要求;
4、“依法治国”是建设“有限政府”的根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