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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矫正视力低于0.9(≤0.8)一直是我国眼科临床诊断弱视的视力标准,没有不同年龄儿童正常视力的参考 值,出现了弱视诊断扩大化的现象.目前在弱视诊断中存在两个"单一"弊病:忽视形成弱视的诸多相关因素,只考虑 视力单一因素;忽视视觉发育规律,不分年龄大小只用0.9一个视力标准诊断弱视.因此,对学龄前不同年龄组儿童应采 用不同的视力标准,同时强调诊断弱视须具有弱视形成的相关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