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对法医临床鉴定实践中伤残等级“最多晋升一级”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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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介绍了现行鉴定标准中关于晋级条文中“最多晋升一级”的规定,并举例进行了佐证。在新的鉴定标准未出台前,有关“最多晋升一级”的问题,总的要求就是全面掌握各个适用的标准,紧扣条文、吃透分级原则,结合级别的划分依据、上下级之间的表述、分级的上、下限,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比照本标准中要晋升级别的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和总则及附录的规定,确定其相当的伤残等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综合考虑是否晋级。可以晋级,也可以不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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