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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网球运动是一项隔网对抗性运动,在比赛中运动员各项技术的发挥往往要受到对手的制约,唯独发球技术由运动员自我控制。对优秀男子网球运动员的发球技术进行运动学对比分析,依靠科学的数据指出运动员发球技术的优劣之处,旨在为优秀男子网球运动员改进技术动作提供数据参考,为我国男子网球运动员提高技术动作提供参考模型。研究方法:主要运用三维摄像解析法,使用两台JVCGC-PX10AC高速摄像机对2018年成都公开赛决赛进行同步三维拍摄,主光轴夹角约90°,频率为50赫兹。采用3D-Signa1Tec三维录像解析系统对两名运动员的发球技术作进行解析,选用Dempster人体模型(16个环节,21个关节点),根据研究需要在解析时添加了球拍顶端和球两个测试点,以及球拍环节。运用低通数字滤波法对数据进行平滑处理,截断频率为8赫兹。研究结果:抛球引拍阶段:托米奇球离手高度为2.03m,弗格尼尼为1.81m,托米奇身高比弗格尼尼高0.18m,因此球离手高度高0.22m认为是合理的。在球离手时刻托米奇的左肩角比弗格尼尼大26.2°,因为托米奇采用FU站位左肩角向上打开的角度更大以争取更高的击球点,弗格尼尼采用FB站位,抛球手在身体的前方,左肩角打开幅度更小,以争取发球后快速前移。托米奇左肘角为159.4°,弗格尼尼左肘角为167.3°,左肘角越趋近于180°,说明运动员对球的控制距离越长,有利于抛球的稳定性。托米奇球离手速度为5.18m/s,弗格尼尼为4.99m/s,球离手速度会影响最高点的高度,托米奇球最高点为3.17m,弗格尼尼为2.97m。搔背阶段:托米奇左膝蹬伸幅度为51.7°,右膝蹬伸幅度为60.4°,弗格尼尼分别为60.4°、47.2°,托米奇的左膝蹬伸幅度小于右膝蹬伸幅度,弗格尼尼的左膝蹬伸幅度大于右膝蹬伸幅度,因为在左膝屈曲最大时刻托米奇的左膝角大于右膝角,右膝蹬伸空间更大,弗格尼尼则相反。托米奇拍头最低点比重心高度高0.02m,弗格尼尼拍头最低点比重心高度高0.03m,两名运动员的拍头高度均高于重心高度,说明肩关节和腹部肌群的拉伸不够充分,肌肉弹性势能的储备不好。两名运动员的下肢蹬伸充分,但上肢拉伸幅度不够,会破坏上下肢的协调用力。托米奇右肘角最小值为56.7°,弗格尼尼为50.1°,右肘关节越小说明引拍幅度越大,拍头最低点的位置更低。挥拍击球阶段:托米奇击球高度为2.69m,弗格尼尼为2.49m,托米奇击球高度与身高的比值为1.37,同为FU站位的格雷格1.48,弗格尼尼为1.36,同为FB站位的恩奎斯特为1.43,托米奇和弗格尼尼在击球时刻的腾空高度较低。托米奇最高点与击球点的垂直距离为0.49m,抛球点与击球点的水平距离为0.26m,弗格尼尼分别为0.53m、0.34m。弗格尼尼最高点与击球点的垂直距离大于托米奇,球在空中运行的时间和距离更长,加大了运动员对击球时机和位置的把握,增加了运动员击球的难度。在击球时刻托米奇的左膝角为157.4°、左髋角为141.9°,弗格尼尼分别为167.8°、147.9°,在击球时刻左膝角越大,且左髋角越小,有利于减少力量在传递过程中的消耗,弗格尼尼左膝角和左髋角的差值为19.9°大于托米奇,认为弗格尼尼的力量传递效果好于托米奇。弗格尼尼抛球点与击球点的水平距离也大于托米奇,证明了FB站位获得了更多地面水平反作用力。两名运动员击球时刻各环节的速度是由下至上依次加快,用力顺序为右膝—右髋—右肩—右肘—右腕—拍头,托米奇各个环节的速度都快于弗格尼尼,因此发球时速也快于弗格尼尼。研究结论:在球离手时刻托米奇的左肩角大于弗格尼尼,FU站位要争取更高的击球点,在击球时刻弗格尼尼抛球点与击球点的水平距离大于托米奇,FB站位要争取更大的地面水平反作用力;托米奇和弗格尼尼在搔背阶段下肢蹬伸充分,上肢拉伸不够,破坏了上下肢的协调用力;在击球时刻托米奇最高点与击球点的垂直距离小于弗格尼尼,各环节的速度也快于弗格尼尼;在抛球引拍阶段和搔背阶段托米奇和弗格尼尼的技术动作各有优劣,但在击球阶段托米奇的运动学参数优于弗格尼尼,总的来说托米奇的发球技术动作更适合为优秀男子网球运动员改进技术动作提供数据参考,更适合作为我国男子网球运动员提高技术动作的参考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