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害虫种群治理是农业昆虫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也是农业生态系统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基础.过去几十年间,在“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植保方针的指导下,害虫综合治理(Integrated PestManagement,IPM)已经形成了全面完善的技术体系,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生态以及农业防治技术与方法.经典害虫综合治理(IPM)在集约化农业和粮食增产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种体系框架下的害虫治理策略逐步引发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尤其在全球变化加速的背景下,生态安全和环境健康问题日益凸显,这要求害虫种群治理更需要注重农业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这就是害虫生态调控理论(EBPM).IPM与EBPM既有相通之处,也有明显区别,因此“综合治理”是“生态调控”的基础和手段,“生态调控”是“综合治理”的继承和发展,两者有共同之处,但也存在完全不同的特点和优势:(i)综合治理主要是基于经济因素,兼顾社会效益和环境问题,关注短期的和局部的经济效益,而且经济阈值的理论基础导致综合治理一直未能有效地关注环境问题和社会效益;生态调控主要以生态系统功能与生态安全为前提,强调长期和整体的生态系统服务和生态系统可持续性.(ii)综合治理侧重于人类活动采取的各种防治方法直接对害虫本身进行调控和管理;生态调控侧重于通过人类活动采取各类措施来加强作物和生态系统本身的健康程度,改变农业生态系统的食物网拓扑结构和能量流动关系,增强群落稳定性和作物抗性而间接对害虫进行调控.(iii)生态调控以土壤-作物-害虫-天敌为整体,关注整个害虫控制的生态过程和机制,强调生态系统自身的健康和免疫能力,与新植保防治“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相得益彰.因此,EBPM能够在更全面的复合生态系统服务和生态文明建设层次上通过调控食物网拓扑学结构和能量流动,通过天敌的下行控制(top todown)和土壤的上行效应(bottom to up)共同调控害虫种群,最终实现害虫种群的可持续控制.因此,害虫综合治理到生态调控的转变和过渡是可持续农业的要求,也是在全球变化背景下维持农业生态安全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