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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论文] 作者:邢铁,, 来源:廊坊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份:2011
作为女儿陪嫁的奁产,在唐宋时期是普遍存在的,只是种类和数量因各个家庭的贫富而不同。获取奁产陪嫁,是女儿参与娘家家产分配的通常方式,并且是一种法定的权利,因此,奁产带到...
[期刊论文] 作者:邢铁,, 来源: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份:2014
我国历史学界的"贬宋"认识是在抗日战争时期形成的,是特殊时代的情绪的产物,不符合宋代的历史实际。宋代的"积贫"指国家财政亏空,与赋税的"宽柔"有关,不是社会经济的衰退;"积...
[期刊论文] 作者:邢铁,, 来源: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份:2011
从社会学的分层理论来看,宋代乡村主户五等户中的"上户",就是学术界所说的"富民"。通过考察唐宋之际社会结构的变化过程可以看出,在有家产有特权的官户、有家产无特权的主户...
[期刊论文] 作者:邢铁, 来源:云南社会科学 年份:1997
我国历史上商铺字号的继承问题邢铁商铺字号是商人的一种特殊资本,越是独家经营越有信誉,越能获利。明清以来行会、官府和商人们为防止因分家而导致商铺字号的分散采取了种种措......
[期刊论文] 作者:邢铁,, 来源:中国经济史研究 年份:2007
家产继承方式应该是认识所有制形式的一个重要视角。文章借助物权关系的理论,通过唐宋时期家产继承方式的考察,认为我国古代的财产所有权主要是属于家庭的,表现为以诸子"共有...
[期刊论文] 作者:邢铁, 来源:云南民族学院学报 年份:1991
判别私有土地和国有土地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租税合一与否。一般认为租庸调是租税合一形态,按说据此来判定均田制的性质应当是很简单的事,但何以在具体研究中仍有很大的分...
[期刊论文] 作者:邢铁, 来源:中国史研究 年份:1995
我国古代的诸子平均析产问题邢铁梁启超在谈到我国古代家产继承方式的演变时说:周代“贵族所有土田,盖皆归袭爵之子”,即由长子一人继承,而一般“庶人之家,则其制未闻”;商鞅变法后......
[期刊论文] 作者:邢铁, 来源:人文杂志 年份:1994
唐代的遗嘱继产问题邢铁河北师院历史系我国古代用遗嘱方式安排家产继承的记载出现较早,但最初都属于比较特殊的事例,如汉代沛郡有个富人临终时“呼族人为遗书,令悉以财属女①;西......
[期刊论文] 作者:邢铁, 来源:民俗研究 年份:1996
我国古代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之说,认为传宗接代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义务;而旦只有儿子才算是后代,女儿不被视为本家之“后”。所以,在有女无子的家庭中为了门户的延续经...
[期刊论文] 作者:邢铁,, 来源:云南社会科学 年份:1991
本文认为:判断中国资本主义萌茅的产生问题,不宜把西欧出现于中世纪后期的史实作为普遍规律,而是要考虑中国地主制经济与西欧领主制经济的不同特点。考虑那种与西欧中世纪后...
[期刊论文] 作者:邢铁,, 来源:河北师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份:1994
商鞅变法以后,随着"子壮则出分"习俗的形成,个体小家庭的家产传继一直通行诸子平均析产方式。但这个析产方式是男子单系继承,只适用于有子嗣之家,对于那些没有亲生儿子...
[会议论文] 作者:邢铁,, 来源: 年份:2011
法制史属于法学和史学的交叉学科,在法学界,法制史不是主体内容;在史学界,研究法制史的论著也不多。不过,随着学科界限的松动,近年来情况有所改观,年轻学者的论著、尤其...
[期刊论文] 作者:邢铁, 来源:中国经济史研究 年份:1991
我国古代的桑蚕丝织业起源于黄河中下游平原,生产中心开始也在这一带,后来转移到了江南地区,史学界习称中心产地的这个变迁为“丝织业生产重心的南移”。对于丝织业重心...
[期刊论文] 作者:邢铁,, 来源:历史研究 年份:1992
宋代家产继承中经常使用的遗嘱方式,是社会经济史研究中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已故日本学者仁井田陞博士早在本世纪30年代即已对此作过研究,但主要侧重于家族共财,并未详...
[期刊论文] 作者:邢铁, 来源:河北学刊 年份:1990
本文所涉及的时间和空间,是两宋三百余年(包括辽金占据时期)的河北东路和西路,大致相当于现在的河北省中南部地区。自先秦以来,这一带就是桑蚕丝织业生产的中心地区,论者...
[期刊论文] 作者:邢铁, 来源: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份:2002
我国古代的家产继承方式发展到唐代 ,形成了一套比较固定的习惯方式和可行的律令规定 ,并逐渐定型化和体系化。唐代家产继承的各种具体方式和程序 ,都是围绕如何更有效地保证...
[期刊论文] 作者:邢铁,, 来源: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份:2003
通常认为我国古代的家庭依次分为"汉型家庭"和"唐型家庭"两种类型,本文指出宋代的家庭类型界于这两者之间,可以称之为"宋型家庭",而且这种家庭类型在宋代定型以后再没有发生...
[期刊论文] 作者:邢铁,, 来源: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份:2009
从社会经济史的角度考察宋代的墓田,可以得出如下几点认识:墓田的位置通常在村庄附近;主要是分家的时候专门留出的,也有少量后人追加的;规模为几亩或几十亩,超过百亩的很少;...
[期刊论文] 作者:邢铁,, 来源: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份:2013
唐宋两代的家庭规模大致相同,都是传统的"五口之家"。所谓唐宋两代家庭人口悬殊的问题,是户籍登统过程中的"相冒合户"和"诡名子户"造成的假象。与唐代相比,宋代的家庭规模虽...
[期刊论文] 作者:邢铁,, 来源: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份:2008
唐代以前的家族组织以北方政治型的世家大族为主要形态,宋代以后血缘型的家族组织成了普遍形态,并且主要存在于东南地区。两个阶段上的家族组织各有其特征。就变化的原因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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