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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张某在吉某的手套厂从事切割手套皮的工作。2014年6月,张某在操作切割机时不慎割伤了手指,接受住院治疗。出院后,张某到人社部门寻求帮助,人社部门口头答复,因手套厂无营业执照属于非法用工,建议张某到人民法院起诉处理。2014年9月15日,张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手套厂负责人吉某按雇用关系给付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共计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