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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土部颁发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一条开宗明义,把“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细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方便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规定为《细则》的制定目的.其中“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既是《细则》的制定目的,也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宗旨.此次颁布的《细则》,进一步细化了《物权法》和《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为不动产权利人通过不动产登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依据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