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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2006年底我国金融业将全面开放,外国金融机构在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将不再受到经营对象、服务地域和业务种类的限制,同时;外资金融机构将会适用国民待遇原则,监管当局将对内外资金融机构在税率、土地、基础设施等方面采取统一政策。同时随着我国金融业开放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我国金融业的市场结构和竞争格局、政府监管水平、国内金融业竞争力也会发生很大变化,正确识别金融业开放的积极效应和负面效应,制定适宜的能够协调内外经济均衡的宏观经济政策,防范金融开放导致的金融风险成为当前政策制定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