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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3年5月开始,互联网信息管理举措迭出。
5月9日,国信办开始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秩序的专项行动。同日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的新浪微博账号被暂停使用,网民“萧山君子”微博被注销。
对于一个拥有46万粉丝的“大V”而言,何兵遭遇微博账号暂停使用并非新事,但在此次事件次日,国信办通过新华社宣布了这一决定,并阐明此次举措的理由是阻止传播谣言——这在监管上是第一次。
据新华社消息,“萧山君子”在5月8日晚7时许,将2009年已被有关部门辟谣的一则假新闻制作成长微博,称“籍贯贵州的北京大学2009届毕业生王某因开办的网站没有通过备案,网站被关,砍死贵州省通信管理局机关某干部”,并发微博称:“本可以避免却因官僚和贪婪而铸成悲剧,值得反思!”该微博被转发5000多次,何兵先后两次转发。
据何兵回忆,5月9日,他在没有收到任何提示的情形下,突然发现无法正常使用微博账号。之后,何兵与国信办方面进行了约谈,他从行政法法理角度向对方表示这种做法有违法治。5月15日清晨,何兵微博账号恢复正常。
此事发生一周前,国信办已查处贵州李某等多名利用互联网制造和故意传播谣言人员,关闭了一批造谣传谣的微博客账号,公安机关对相关人员处以了治安拘留等处罚,并称,极少数网民在网上散布各类谣言的情况不时出现,有一些所谓“大V”账号以“求辟谣”“求证”等方式故意扩散谣言。
回溯微博的发展,以新浪微博发展为例,2009年8月上线后,对外公测66天即迎来了100万用户;诞生一周年时,注册用户数增长到3000万;两周年时,注册用户数超过2亿;目前注册用户数已经超过5亿,成为国内最大社交网络平台。
在三年的时间里,微博不仅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渠道,也在社会公共领域掀起了变革。从宜黄拆迁、药家鑫案、郭美美炫富等社会热点,到玉树地震、微博打拐、免费午餐等公益领域,再到上海火灾、北京暴雨、多地PX散步这样的公共突发事件,微博与民间的紧密对接倒逼监管规制的加速出台。
迄今为止,中国针对互联网内容监管的法律层面的规范性文件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其余则分散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和规章。具体对于微博这一新兴事物的监管,仍处在“无法可依”的状态。
同时,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正日趋严厉。过去一年,北京、长沙、贵州等地已经开始对微博进行地方立法规制。其中,2011年12月16日,北京市公布实施《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注册微博客账号要用真实身份信息,否则只能浏览不能发言,相关网站需要在三个月内完成对用户的规范。
2012年6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发布修订草案,征求公众意见。其中提到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对用户的身份信息、日志信息等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九类信息。其中两张分别列明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2012年12月18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刊发文章《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以此为发端,呼吁网络立法之声四起。10天后,12月28日,《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下称《决定》)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得到审议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共12条,包括“实名制”条款。其中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013年4月26日,工信部发布《试办新型电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该办法,工信部将加强对新型电信业务的管理,包括微信、微博等都将纳入其管理范畴。
5月9日,国信办开始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秩序的专项行动。同日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的新浪微博账号被暂停使用,网民“萧山君子”微博被注销。
对于一个拥有46万粉丝的“大V”而言,何兵遭遇微博账号暂停使用并非新事,但在此次事件次日,国信办通过新华社宣布了这一决定,并阐明此次举措的理由是阻止传播谣言——这在监管上是第一次。
据新华社消息,“萧山君子”在5月8日晚7时许,将2009年已被有关部门辟谣的一则假新闻制作成长微博,称“籍贯贵州的北京大学2009届毕业生王某因开办的网站没有通过备案,网站被关,砍死贵州省通信管理局机关某干部”,并发微博称:“本可以避免却因官僚和贪婪而铸成悲剧,值得反思!”该微博被转发5000多次,何兵先后两次转发。
据何兵回忆,5月9日,他在没有收到任何提示的情形下,突然发现无法正常使用微博账号。之后,何兵与国信办方面进行了约谈,他从行政法法理角度向对方表示这种做法有违法治。5月15日清晨,何兵微博账号恢复正常。
此事发生一周前,国信办已查处贵州李某等多名利用互联网制造和故意传播谣言人员,关闭了一批造谣传谣的微博客账号,公安机关对相关人员处以了治安拘留等处罚,并称,极少数网民在网上散布各类谣言的情况不时出现,有一些所谓“大V”账号以“求辟谣”“求证”等方式故意扩散谣言。
回溯微博的发展,以新浪微博发展为例,2009年8月上线后,对外公测66天即迎来了100万用户;诞生一周年时,注册用户数增长到3000万;两周年时,注册用户数超过2亿;目前注册用户数已经超过5亿,成为国内最大社交网络平台。
在三年的时间里,微博不仅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渠道,也在社会公共领域掀起了变革。从宜黄拆迁、药家鑫案、郭美美炫富等社会热点,到玉树地震、微博打拐、免费午餐等公益领域,再到上海火灾、北京暴雨、多地PX散步这样的公共突发事件,微博与民间的紧密对接倒逼监管规制的加速出台。
迄今为止,中国针对互联网内容监管的法律层面的规范性文件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其余则分散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和规章。具体对于微博这一新兴事物的监管,仍处在“无法可依”的状态。
同时,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正日趋严厉。过去一年,北京、长沙、贵州等地已经开始对微博进行地方立法规制。其中,2011年12月16日,北京市公布实施《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注册微博客账号要用真实身份信息,否则只能浏览不能发言,相关网站需要在三个月内完成对用户的规范。
2012年6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发布修订草案,征求公众意见。其中提到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对用户的身份信息、日志信息等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九类信息。其中两张分别列明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2012年12月18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刊发文章《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以此为发端,呼吁网络立法之声四起。10天后,12月28日,《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下称《决定》)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得到审议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共12条,包括“实名制”条款。其中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013年4月26日,工信部发布《试办新型电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该办法,工信部将加强对新型电信业务的管理,包括微信、微博等都将纳入其管理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