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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民营化下的市场价格失灵需要政府的定价监管,但政府定价也会产生政府失灵,需要探寻民营化进程中公用事业定价的制度基础.公用事业定价需要按照“多元”治理的新理念,实现政府、企业、公民参与的多元定价机制;将效率与公平的均衡作为政府定价的根本目标,并将竞争优先、合理公正、共同决策、公开透明作为定价的原则.根据民营化进程中公用事业定价的目标和原则,可以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如招投标制度、公民参与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价格听证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