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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中的祭祖诗在赞美祖先时较少描写其具体功勋而更多关注于抽象的德,这个德并非一个单纯赞扬祖先的词汇,而是兼有某种感召特定对象的作用。祭祖诗中德的凸显,体现出一种双重指向性,既指向祭祀的对象,更指向主祭者及助祭者自身。正是在这一意义上,祭祖诗为先秦伦理道德体系中孝观念的确立和巩固创造了条件,而无论是德化还是昭孝又都是祭祖诗收族功能的一种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