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树上的棉花糖

来源 :花刊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tt39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A 梧桐树上的棉花糖
  
  莫名其妙的梧桐树上多了些像棉花糖似的絮状物,风一吹它就婀娜地起舞,所有的人都想知道那是什么,附近的大妈也不例外,她叫了电视台的记者来拍还很勇敢的把棉花糖放到了嘴里品尝,她说很甜,但没人想尝,因为听说那其实是虫子,虫子也可以像棉花糖那样甜美,这没什么可奇怪的,这世上奇怪的事越来越多每天都在上演,百万富翁可以开着直升飞机追小偷,小报记者也可以收买保卫畅游白金汉宫,多么不可思议。
  老实说,如果不是那天上班要迟到了我不会坐苔原的车,他以为我忘记了他而事实上我没忘,我清楚的记得他的样子,虽然我一点儿也不喜欢他。
  那天我的发型有些古怪,准确说,从后面看我的岁数至少有四十岁,从侧面看也有三十岁,但这并不妨碍苔原向我搭讪,他开着车碾着人行道的边跟了我很久,终于我一回头就看见了他,他摇下车窗探出头,还是那张年轻却缺乏气质的脸,他比我还要紧张,他问我能送您上班吗?他居然用的是“您”这个敬称。
  我猜我起码失神了三秒,我原以为车窗里该是一个肥硕的脑袋开着公家的车恬不知耻的随便和什么女人搭讪,当然他不可能和男人或是老人孩子。
  哦,是的,当然。我上了车,我在一家婚纱影楼里工作,就和这年纪的漂亮女孩们一样,我的工作态度马虎,偶尔还会和顾客发生争吵,但因为年轻这些都可以被原谅,这就是年轻的好处了,如果一个妇女也像我们这样那她就是泼妇无疑了,谁理她呢?
  停在这里就好。我甚至没有对他微笑就下了车,我不愿让同事们看见也不愿让他想入非非,走过路口的上岛咖啡,前面就是我工作的影楼。
  
  B 开名车的不一定是富翁也许是富翁的司机
  
  周末,我和影楼里许多的年轻女孩一起在街上派发传单,广场上是我们搭建起来的舞台,我们还要在上面穿着黑色套装载歌载舞,目的只为了宣传让更多的人到我们这里拍婚纱照,多一对情侣就多一份抽成。
  我接待了一对年轻的学生情侣,女孩跟本不听我对她的赞美拉着男友就走了,这工作就是这么不好做,不是光说好听的就行了的。一整天,我毫无收获,我看见苔原和他的车就停在广场边的停车位上,而他正向我走来,女孩们早就注意上了他的名车,都发出惊艳的声音,可和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有可能是唐僧的道理一样,开名车的也不一定是富翁也许是富翁的司机,而我宁愿相信苔原只是一位司机。
  
  C 一叠红纸
  
  坐在咖啡馆幽暗的角落里,我盯着对面的苔原傻笑着,我对他说,你真的认为我想不起你,是吗?他为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感到迷惑,两只眉毛皱成了八字形。
  我想回家了,我说。他招来穿着过大白衬衣的女服务员要结账,他还是局促,从上衣的口袋里变戏法似的拿出了一叠百元纸币,就和电影里演的暴发户似的,就差没拍在桌子上。
  其实你不必这样,当初伤了你的自尊我有罪,我对他说。
  
  D 其实你只是个夜市小贩
  
  苔原,其实你只是个夜市小贩。
  在两年前的夜市上我第一次见到苔原,当时我要买一只收音机,我不承认那是缘分,因为即使我不买他的也会买别人的,也许那就是另一个故事。
  他热心的让我插上耳机试听,我听到电波里唱的就是TONY最喜欢的那一支歌,我感到亲切的狂喜,因为在这个噪杂的环境抓到了一点喜爱的事物,我感到这才是缘分,于是我买下了它,还不忘记讨价还价。
  你在读大二吧?做小贩的苔原问我。
  你怎么知道啊?我反问道,苔原说那是因为他也是过来人,我却宁愿相信那是他练小摊的经验所得。
  后来,我怀疑那小贩爱上了我,我认为他爱得莫名其妙,当我还是个顾客时我并没有感觉到他的异样,直到有一天,在街上,他莫名其妙的走到我的面前笨拙地搭讪,他说,你和我的朋友们长得就像姐妹一样。我想他的确对我有好感,而我不会爱上一个小贩,除非他是梁家辉。
  他站在我每一天必经的路上练摊,那一段时光,他穿的格外花哨,可惜那却不是我钟爱的款,有时还会有一个女孩陪他一块练摊,我没来由地想,他不会是想让我嫉妒或是关注他吧?如果是那样的话,那么他就太幼稚了。在他鼓起勇气想有所行动那天,我深深刺伤了他,他向我走来,而我厌恶地看着他然后绕道走开了。
  他使我厌恶,而我恰恰是一个任性的人,所以我不喜欢他也不允许他喜欢我,他让我感到难以忍受,我不愿每次遇见都要绕道,不愿被他深情注视。
  他终于在我必经的路上消失了。或许也可以说,是我在必经的路上消灭了他。
  
  E 他有一个深情的名字叫TONY
  
  当苔原向我搭讪时,我认为他是想炫耀抑或是报复,当看到他的局促,我放下了戒心,因为他的局促里还有爱,就像我对TONY。我在每一个隐蔽的角落里书写他的名字,就在书柜的侧面,梧桐树的背面,被蟑螂爬过的墙角也留下了我的笔迹。
  我随身的包里必有一支原子笔,因为我在找一个足够隐蔽的地方去书写他的名字,TONY。那天我在书店里看到了一本很冷门的书是芥川龙之介的作品,我忍不住就翻到了27页,掏出原子笔想要写上TONY的名字,但我的手生生就被人抓住了,我认为他是怀疑我想偷书,我想解释,结果看到的却是苔原。
  他不由分说的把我拉出了书店,他问我,你到底在做什么?我不想说话我想否认,他却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截卫生纸,我抢过它就在人行道上不顾形象地大骂他变态、神经病,然后涨红着脸跑开了,那截卫生纸上分明的写着TONY。
  那是我在德克士里用餐然后到洗手间里留下的杰作,变态、神经病的分明是我。然而他却跟着偷进了女洗手间发现了我的秘密,不能容忍。像游魂般的走在街上眼神失焦,走回家苔原已经在那等着了,看来他很想知道答案,TONY的答案。
  我想知道为什么?他的问题很大包括了许多,标准回答就该是谁是TONY?为什么是TONY?为什么要书写TONY?
  TONY是一个深情的名字,是一个我用深情念出的名字,我背身走进了昏暗的楼道。
  
  F TONY的答案
  
  其实我们都不必这样,我说,我想让你听我说一个故事。说吧,说什么都好,可我不想听你编出来的故事,我听见他坐到地上发出的闷响声,调整好思路开始了我的故事。
  我想说,这个故事的前因是有一个人很喜欢TONY。
  第一次见到TONY的时候,我们都那么小,但我已经知道我们距离不小,他外表高贵的外祖母牵着他的手出现在巷口我就躲到了巷尾,因为羞怯也可以说是有点自惭形秽,我只是个蹲在路边水潭玩水的小脏丫头,而看他,我猜他一定知道很多,他整整齐齐的身边还有他高贵的外祖母......
  后来呢?苔原推了推我。哦!?我猛然像从梦中惊醒的样子,抱歉!在我自顾自的遐想里忘记了叙述。
  后来?后来有一天,苔原的外祖母找到在水塘边玩耍的我,她问我愿意和TONY一块玩吗?如果我愿意的话可以得到半包奶糖,因为在这的所有孩子里只有我看上去还算齐整些。我不知道我高不高兴,我甚至想跑回家换一身衣服再来,可她不了解这些,她立刻就把我推到了TONY的面前。
  那感觉就像国王与贫儿的第一次见面,我比灰姑娘还不走运些,她至少有南瓜马车,有礼服,可以美美的在十二点前出现在王子的面前,那么我呢?我穿着带圆点的咖啡色上衣毫无小公主的质感。
  别说这么多无用的情绪感受,说故事!苔原抗议。
  TONY和我想象中的并不太一致,他和那年纪的小男孩一样,他淘气顽皮得连上帝见了也要皱起眉头来,他扯我的小辫,追逐我直到我摔进泥地里,但我还是崇拜他,因为他干净的白上衣和高贵的外祖母。
  
  G 世事每到红时便成灰
  
  也许是世事每到红时便成灰,TONY的家落魄了,说来就是那么巧合,TONY过年放鞭炮把未燃尽的鞭炮扔进了自家装木材的仓库里,一把火把什么都烧得干净。
  我觉得这没什么,TONY只是一个孩子,适应能力可以很强,比他再大些拥有了又失去伤害小多了。这对TONY是件好事,我看着他变了个样,他不再顽皮不再享受特权,真正成了一个绅士,我甚至窃喜他失去了那一切,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近了不是吗?我和他在一起再没有人会认为我是个“灰姑娘”了。
  我想正是因为这样,TONY变得极有主见,他说上大学并不是他想要走的路,他想要去做一名侍应生,他说两个月他就足够把吧台里的事务都学会,然后他就会出去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咖啡馆,那才是他的理想。
  他真的就这样去了,我们曾经遥远曾经靠近,他终于走了,他如果了解我的心情,我的声音越来越低是怕听见了要哭泣。
  他穿成侍应生的样子真好看,因为他有一双长腿,他的模样还那么绅士,他穿浅粉色衬衫,这使得他看起来更加与众不同,许多女侍应生都对他称赞有加,就连一向严苛的女经理都对他器重,虽然他只在那工作了两个月却比许多老员工看上去更加熟稔,他正是这样一个有明确目标的人。
  没过多久,我听说TONY在追求吧台里的一位小姐,我见过她,她和其他人不同,她不穿侍应生的工装,她显得随意的多,她是老板的女儿。我认为TONY是为着学习才接近她,但是追求她和学习并不矛盾冲突,追求她对他并没有坏处。
  夜里十二点了,TONY却跑到咖啡馆问同事们要钥匙,他要在早上九点前就赶到并把吧台收拾干净,这样她就能更好的工作了。谁都看得出他喜欢她,但我不愿意相信我宁愿承认那是因为他绅士。
  那时候我在上大学,我认为正是因为如此我们的距离才变的遥远,山不过来我就过去,我要让我们的人生规划变得一致所以我退学了,我认为再这样下去我的选择会越来越多而我不愿意有别的机会,我甚至不愿意看见别的机会出现,壮烈地破坏了自己的生活。
  我告诉TONY我退学了,TONY竟有些害怕,他说其实你不必这样。原来他是真的在追求她。
  
  H我们走到这就好
  
  我心有不甘,我认为这一切我都是为着TONY,而我什么也没有得到这不公平,为什么是她?
  TONY说我不可理解,他说别认为他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当年的他之所以会把未燃尽的鞭炮扔进仓库里是受到了我的怂恿,他说那仓库里的东西全是他的,而我却说他一定不敢把鞭炮扔进去,他为了证明那是他的东西烧了也不算什么就扔了进去。
  我以为他忘记了,谁知道他没忘。他说,好吧,从前的东西我不愿意追究但我们走到这就好。
  
   I 并非不快乐
  
  后来,我再没见过他。
  这故事是真的吗?TONY是谁?苔原问我。要知道太过于沉迷一件事都不是好事,不是TONY也可以是别人,就像对你来说,我就是你的那个TONY。
  他问,为什么你要这样?
  那为什么你又要这样?那是因为在其中的我们并非不快乐。
  时钟转向清晨五点钟,我听见清洁工清扫楼道的声音,苔原说他已经累了要回家睡觉,他出去了,但愿清洁工不要误会什么,不过也不要紧,我正在考虑搬家,而我相信苔原他也再不会来找我了。
  因为这样我们并非不快乐。
  文字编辑/宁波
其他文献
柳碧诗除了经常性在爸妈面前表现得喜欢欺负我一点,在其他很多时候还是很照顾我的        柳碧诗平时除了读书也没有什么爱好,就一门心思地变着法欺负我。  小时候老是抢我的芭比娃娃,抢到手后就扔在房间里。最气愤的是,她明明就是和我住在同一个房间里的。  我告诉自己以后一定得争取自己单独的房间,眼不见为净。  我上小学的时候,她在周末哄我说学校补课,害我心急火燎地往学校跑,她却坐在阳台上吃妈妈买给我
期刊
你计划和心爱的人一起过一个浪漫情人节,还是打算如平日一样安静度过?爱情是一道没有标准答案的习题,旁人无法插手给意见。来玩个小测验吧,看看依你的个性会有怎样的爱情发生,或许可以帮你作出最佳选择。    如果和你的情况符合的话,请答Yes,反之则答N0。  A :Yes个数  1.你不会和第一印象不好的男性交往;  2.你不会和看起来脏兮兮的男性交往;  3.你是个嫉妒心强,爱吃醋的女生;  4.与男
期刊
【一】    夏天的脸永远像翻书一样说变就变,当微白写完最后一个粉笔字走出教学大楼时,心里“咯噔”一下,脸上顿时露出一副“玩完了”的表情——中午的天清气朗变成了此刻的大雨倾盆。  在大雨里奔跑不是件好差事,奔跑了不到十分钟,微白就有了后悔的念头,而天空似乎是在向这个冒失的丫头示威,将雨下得更加生猛了起来。在看到不远处的哈根达斯打出来的广告牌时,微白想也没想就冲了过去。  彼时广告牌下还站着几个躲雨
期刊
一    我不是乖乖女,从来都不是。  父母鸡飞狗跳式的婚姻,已把我锻炼成了百毒不侵的铁人,面对他们的吵闹和暴打,我的感情竟然麻木到可以没有泪水,没有一丝一毫的爱和恨。  所以,随离婚的妈妈来到王洛阳家之后,我便理所当然地把只长我一岁的他逼成了红着眼睛的豪猪。本来就是受过伤的单亲孩子,突然随自己的爸或妈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都非常不习惯,彼此像敌人一样保持着警惕。平日里,我们无时无刻不在攻击,恨不得把
期刊
与几个从小城镇出来的女子们聊天,大家一致认定,假若有来生,一定不做姐姐,不管是亲的还是被某个幼稚大男生赖上的,都坚决不做。  这当然只是假如。事实上我们几个80年代初期出生的女子,都无一例外地,有个被我们视为拖累的弟弟。这个弟弟在我们还没有享受完父母恩宠的时候,便迫不及待地来到世上,跟我们争抢父母的呵护。年节时的压岁钱,因为年长他几岁,又是姐姐,便需要奉献牺牲,需要礼让吃苦。如果考试拿了第一,那一
期刊
盛大而残酷的单恋。如藤条一般缠绕着我。纠缠着不能甩开。却又无法结出甜美的果实。  阳光毫不吝啬地倾泻着。路过教学楼的时候习惯性地抬起头看向有你的方向。一定是有巫婆在阳光添加了恶毒的魔法。不然,为什么我的眼睛会渐渐的干涩生痛起来。  是不是每个人心里都会有那么一个位置。  课上老师给我们做诗歌鉴赏。带着鄙夷批判着故事中的皇帝不顾天下百姓生存却可以为了博取美人一笑不惜千里马加急运送鲜美的荔枝。应和着老
期刊
    我想我多多少少知道敏芝是喜欢我的。  只是往日和我称兄道弟的,压根儿就没把她当一女生看。在我们俩连性别都还没转化清楚前,她便随着父母签证到了美国,说是定居。  那时的我意气风发,且很臭屁。学校里喜欢我的女生千千万,收情书都收到手软,况且还没攻下曼娜那只小母鸡的山头,哪有心思去哀叹敏芝的离开。  只是小莫整天长吁短叹的,说好好的怎么说走就走呢?连点儿心理准备都没有。  我知道小莫喜欢敏芝,
期刊
薰衣草是一种馥郁的紫蓝色的小花。它就像它的所在地一样具有浪漫的情怀。这种生于法国普罗旺斯的花,有一个美丽的爱情传说:   相传很久以前,天使与一个名叫薰衣的凡间女子相恋。为她留下了第一滴眼泪,翅膀为她而脱落,虽然天使每天都要忍着剧痛,但他们依然很快乐。可快乐很短暂,天使被抓回了天国,删除了那段他与薰衣快乐的时光,被贬下凡间前他又留下一滴泪,泪化作一只蝴蝶去陪伴着他最心爱的女孩。而薰衣傻傻地等着他回
期刊
一    晚自习后,教室里的人都走光了,苏苏去图书馆转了一圈,感觉很无聊,又往回走,不知不觉中又回到了教室门口,她本想回寝室休息的,看到教室的门开着,却又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  偌大的阶梯教室里空无一人,却灯火通明,好像大家刚走却忘记关灯一样。  她来到教室中的最后一排,坐了下来,翻开书包,拿出书,开始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她读的是一本关于吸血鬼的英文版小说,情节离奇,恐怖,当她读到吸血鬼吸血的那段
期刊
1    如果不是看见她鞋子上张扬的色彩,我想我是不会抬头看她一眼的。她的头发很长,挑染成明亮的红色,左耳上两颗淡紫色的耳钉被阳光照射得闪闪发光,校服被她缠在腰上,那样子有些痞味,我以为像她这样的女生应该有一双桀骜不驯再带点淡漠的眼睛,可她的眼睛却清澈而明亮,以至于多年后,当我再次回忆起那时相遇的场景,只记得那双纯净的眼。  我们的相遇其实再平常不过,落在岁月里还不足以洗净一点年华的旧色,可是谁说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