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咖啡不可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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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岁之前我很少喝咖啡,偶尔深夜来盒酸奶,听着胃鸣得咕咚咕咚,看着窗外黑夜中点点霓虹。如果和朋友去咖啡店,我的必点是焦糖玛奇朵,没有太多奶泡,又不会过分苦涩。咖啡,在我的概念里,就是实实在在的书影伴侣。午后我坐在咖啡馆里,读着《霍乱时期的爱情》,咖啡机轰隆隆响,阳光投射下来的光,像是从热带植物园里借来的一束,温暖并催人生长。
  不过说到底,去咖啡店也好,饮品店也好,我的目光始终是停留在好看又好吃的甜点上。女孩有两个胃,一个用来吃正餐,一个用来吃甜点,这句话可是我的生存导言。
  直到我认识了乐叔。
  乐叔是学校门口咖啡店的老板,卖手工咖啡,我第一次进这家店就被迷得不行。墙上画的是星月夜和梵高的自画像,书架和小黑板朝着门口傻傻站着,木质椅子背上放着厚厚的靠垫,我可以倚一个抱一个,在透过落地窗照进来的阳光底下,翻翻书页喝喝咖啡,呆一整个下午。偶尔我会上吧台边坐一会儿,跟乐叔聊摇滚,他说自己就是喜欢年轻人,所以店里会聚着一大帮特别好玩的学生。
  在乐叔的咖啡店里,我认识了爱演戏的爱跳街舞的,爱弹吉他的爱打桌游的,还有像我这样在各种音乐节里出没的,最后当然打成一片。乐叔就高贵冷艳地坐在吧台后面,看我们轮番唱戏耍嘴皮子。春天我们去北京看迷笛音乐节演出,问乐叔要不要同去,他说我这个年龄折腾不动了,但是心跟你们同在。
  后来,我就去乐叔咖啡店里做了兼职,我原来以为,咖啡店店员可以每天坐在吧台后面,浸泡在咖啡的香气里,有种文艺到了极致的感觉。我还给自己加了好多文艺的戏码,比如说遇到哪个喜欢抹茶拿铁的少年,认识哪个爱喝美式咖啡的姑娘。
  但是,现实就是乐叔咖啡店真的太火了,我每天跑上跑下端杯递单子,能坐下来歇一会儿就只有刷杯子的时候,所以相信我,这家咖啡店里的女店员必然能文能武体力非常人所能匹敌,而我很快就败下阵来。
  主要原因还有,我已经摔破好几个杯子了……
  在一座城市呆的久了,差不多每间咖啡店都进去坐过。我也认识了不少咖啡店老板,比如把店开到青大校园里的田姐,她记得我第一次来时点的焦糖玛奇朵,记得我坐在哪一个位置。她跟我聊,也不是非要赚什么钱,就是想把手工咖啡文化推广到学生中间,架子上的很多书都是讲着跟咖啡有关的故事。
  另外,大多数咖啡店都会有一只猫作为萌宠,乐叔家的四爷所有人都爱他到不行;而杏仁咖啡家的斑纹猫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调戏了我整整半个小时;还有一间开在山上能看见海的咖啡店,他们家的奶蓉包可是头牌,每天趾高气昂地爬上陌生人的椅子,讨一口芝士蛋糕来吃。
  这派头跟我有一拼。
  其实,我还是很少喝咖啡。我的好闺蜜王猫猫每天几包速溶咖啡,早就成了习惯戒不掉,还有乐叔店里的德国店员马文,喝意式浓缩如同喝水般自然,而我呢,就只是有书有故事的时候才把咖啡端一杯来喝。而我的重点是,咖啡馆比咖啡有意思,开咖啡馆的人自然也比咖啡馆有意思。
  我只能偷偷告诉你,乐叔冰箱里所有的酸奶都是我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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