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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呼吁的政府绿色采购终于走进公众视野。今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在用财政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时须优先选择“绿色产品”。日前,财政部和环保总局联合发文,公布了我国第一份政府采购“绿色清单”,其中政府用车只能选择九大被环保认证的品牌。(据11月17日《京华时报》)
在国内环境压力越来越大,国外“绿色壁垒”越来越高的背景下,这个政府绿色采购规定的出台,无疑令人期待。众所周知,政府是一个巨大的消费者,当政府的消费行为附加了有利于环保的绿色限制与规定,就必将产生巨大的市场导向价值,使企业的商品更趋于环保方向,这本身也符合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有利于避免因为“绿色原因”而失去许多国际平等贸易机会。
但是,期待之外,这个全新的政府绿色采购,也不乏隐忧。政府这个庞大的消费市场维系着特定的既得利益集团。与所有的政府采购行为一样,政府绿色采购必须面对既得利益集团对相关采购制度运行进行扭曲的作用力;而与其他政府采购行为不同的是,绿色采购作为政府的一个全新的采购项目,此前也没有具体的操作经验,面对政府划出的这些绿色清单,公众难免会质疑其科学性与规范性,难免也会担心绿色采购背后会不会存在设租、寻租现象。
以公车采购为例,此次财政部和环保总局锁定了东风标致等九大品牌,尽管说这些品牌下的上榜车型均获得了中国环保标志产品认证,但是,又必须承认,在庞大汽车市场中,获得同样的中国环保标志产品认证的汽车品牌还有很多,显然,这就要求政府应该提供更为充分的证据,来说明选择这些品牌与车型的合理性与正当性。而对于其他的绿色采购商品,也同样如此。否则的话,政府提供的绿色清单就难免令人产生种种行政垄断与寻租腐败之类的臆想。
毕竟,政府绿色采购只要选定了哪一种品牌,对于这种品牌的生产企业来说,就是获得了一个无比巨大的市场份额,其涉及到的国家财政资金也必将是一个天文数字。如果政府采购项目不具备足够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就很容易造成巨大的浪费;如果政府采购行为不具备足够的透明性与公正性,就很容易滋生种种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所以,对政府绿色采购来说,同样也要避免落于“公地悲剧”陷阱,使“公家”埋单的公共品,既变成个人的享受品,又成为腐败的交易品。
这也就要求政府的绿色采购必须既是环保的,又是节约的,更应是廉洁的。而要做到这一点,对于采购主体的政府而言,首先应该摒弃的就是不要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政府要做的和应该做的,是制定与完善相关政府绿色采购的规则,对不符合绿色采购的行为进行监督、规范和限制。而具体的采购行为,则还是应该交给市场来办,不能由政府简单地划出所谓的“绿色清单”进行“定点采购”。只有市场的公平竞争,才能形成一套透明的、有效的并趋向于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绿色采购环境,保证政府绿色采购成为真正意义的“阳光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