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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认为,强化军队财务监督职能的对策主要有: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监督行为;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内部监督措施;改进监督手段,加大财务监督力度。
关键词:强化;军队;财务;监督;职能
财务监督是军队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军事经济宏观调控的有力保证。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我军军费保障模式的转变,财务监督工作也面临着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如监督职能有所变化,具体表现在监督范围不全面,重钱轻物;监督形式单一,只看发票;监督手段滞后,忽视事前。这些需要我们采取相对应措施,不断加以纠正和解决。
一、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监督行为
一是要提高认识,转变重供应轻监督的思想。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各级党委首长、机关和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财务监督的制约、参与、预防、反馈的职能作用,从而对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实施财务监督行为有一个客观的认识,为财务监督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为推进财务监督法制化建设创造条件。二是加强财务法规和政策研究。这是我们提高财务监督的重要途径。要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军队财务管理的特点和规律,对现行军队财经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研究、梳理,即使剔除陈旧的不合理的内容,并根据新的情况对制度规定进行整合与完善,归口明确纪检、财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制度,防止政出多门,各行其是。三是大力推行立法进程。在现有财务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法规体系,是实施依法监督的根本保证。在新的形势下,财务监督专项立法不仅要根据财务实践中所出现的问题来制定,对财务监督的地位、职权、任务、责任、程序方法考核及监督者的保护等以法规的形式加以固定和明确。同时应该尝试立法先于监督实践,对于违纪违法行为的界定、审查,对监督业务的规范以及监督信息反馈等,都应出台专门的法规制定,以增强财务监督的针对性、预见性和有效性。通过制定有关财务监督的专项法律法规,从法律上确定财务监督的地位,是财务监督工作的法律依据更加充分,财务监督工作的手段更加得力,从而保证财务监督工作更加顺利的开展,是财务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内部监督措施
一是规范行政行为。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责任制,在每年的财务检查考评中要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明各级领导在经费审批权限、工程建设立项、经费审批等重大决策上的责任,明确规定年度经费收支平衡、投向投量合理、保障供应有力、财经秩序规范等目标,为实施财务监督明确清晰目标,另一方面实行财务公开,建立廉政考察、廉政述职、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报告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以财、物的使用为重点、以防滥用财力为核心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二是严格内部控制。制定严格的权利运作程序和规定,提高财务运行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严格预算执行,公开办事项目、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建立健全对资金运行的监督机制,按照资金开支使用的过程和钱变物的运动规律,明确资金运行各个环节岗位责任和各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通过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互相牵制,是物资的收发、资金的收付得以严格控制。三是实行经费开支全程监督机制。在借款环节上,重点监督价格价格、数量、质量,防止“回扣”和暗箱操作;在报销环节上,重点监督票据真假、手续完备、实物验收等内容。
三、改进监督手段,加大财务监督力度
一是财务监督全程化。传统的财务监督形式侧重于对经济活动的事后监督。在新形势下,财务监督不能简单地进行静态的事后监督,监督工作的重点必须转移到对军队经济活动过程的控制上,由静态监督想动态监督拓展,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拓展,把监督贯穿于整个经费运行的全过程,贯彻在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等各个环节。特别要发挥超前监督的预防功能,对财务运作中可能发生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事先的预测和监督,避免“为时已晚”的后果。只有做到全过程和整个环节的监督,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监督。二是监督检查经常化。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是遏制军事经济活动中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法规行为,提高经费保障效益的有效手段。在财务管理中,应坚持把财务监督检查贯穿于财务管理活动的始终,落实到每一方面、每一个过程、每一细节、每一时刻。需要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注重日常监督与定时监督相结合,坚持随机行检查与周期性检查相结合,立足于日常管理,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把问题解决于平时的工作之中。在监督检查中,还要逐步建立健全领导监督检查与群众监督检查相结合、纪检监督检查与民主监督检查相结合,业务部门监督检查与审计部门监督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使监督检查贯穿于军队财经工作的始终。三是内部监督规范化。财务监督必须要从内部制度着手,定期组织内部检查,检查内部制度是否完善,内控制度是否很好落实,安全隐患是否排除,切实解决财务系统内部“灯下黑”的问题,不断规范财务部门内部监督秩序。四是惩处力度法制化。对查出的问题、案件要及时向党委和上级机关汇报,要以事实为依据,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处理问题时要严格执法,秉公办事,铁面无私,不得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直至不了了之,完全失去监督的意义,还要坚决杜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商法不明的现象。同时,为改变军队财务监督工作的被动局面,制止经济损失浪费等不良现象,还应建立财务人员举报制度,严肃处理违纪违法和打击报复,坚决维护财经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关键词:强化;军队;财务;监督;职能
财务监督是军队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军事经济宏观调控的有力保证。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我军军费保障模式的转变,财务监督工作也面临着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如监督职能有所变化,具体表现在监督范围不全面,重钱轻物;监督形式单一,只看发票;监督手段滞后,忽视事前。这些需要我们采取相对应措施,不断加以纠正和解决。
一、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监督行为
一是要提高认识,转变重供应轻监督的思想。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各级党委首长、机关和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财务监督的制约、参与、预防、反馈的职能作用,从而对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实施财务监督行为有一个客观的认识,为财务监督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为推进财务监督法制化建设创造条件。二是加强财务法规和政策研究。这是我们提高财务监督的重要途径。要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军队财务管理的特点和规律,对现行军队财经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研究、梳理,即使剔除陈旧的不合理的内容,并根据新的情况对制度规定进行整合与完善,归口明确纪检、财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制度,防止政出多门,各行其是。三是大力推行立法进程。在现有财务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法规体系,是实施依法监督的根本保证。在新的形势下,财务监督专项立法不仅要根据财务实践中所出现的问题来制定,对财务监督的地位、职权、任务、责任、程序方法考核及监督者的保护等以法规的形式加以固定和明确。同时应该尝试立法先于监督实践,对于违纪违法行为的界定、审查,对监督业务的规范以及监督信息反馈等,都应出台专门的法规制定,以增强财务监督的针对性、预见性和有效性。通过制定有关财务监督的专项法律法规,从法律上确定财务监督的地位,是财务监督工作的法律依据更加充分,财务监督工作的手段更加得力,从而保证财务监督工作更加顺利的开展,是财务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内部监督措施
一是规范行政行为。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责任制,在每年的财务检查考评中要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明各级领导在经费审批权限、工程建设立项、经费审批等重大决策上的责任,明确规定年度经费收支平衡、投向投量合理、保障供应有力、财经秩序规范等目标,为实施财务监督明确清晰目标,另一方面实行财务公开,建立廉政考察、廉政述职、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报告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以财、物的使用为重点、以防滥用财力为核心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二是严格内部控制。制定严格的权利运作程序和规定,提高财务运行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严格预算执行,公开办事项目、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建立健全对资金运行的监督机制,按照资金开支使用的过程和钱变物的运动规律,明确资金运行各个环节岗位责任和各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通过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互相牵制,是物资的收发、资金的收付得以严格控制。三是实行经费开支全程监督机制。在借款环节上,重点监督价格价格、数量、质量,防止“回扣”和暗箱操作;在报销环节上,重点监督票据真假、手续完备、实物验收等内容。
三、改进监督手段,加大财务监督力度
一是财务监督全程化。传统的财务监督形式侧重于对经济活动的事后监督。在新形势下,财务监督不能简单地进行静态的事后监督,监督工作的重点必须转移到对军队经济活动过程的控制上,由静态监督想动态监督拓展,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拓展,把监督贯穿于整个经费运行的全过程,贯彻在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等各个环节。特别要发挥超前监督的预防功能,对财务运作中可能发生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事先的预测和监督,避免“为时已晚”的后果。只有做到全过程和整个环节的监督,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监督。二是监督检查经常化。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是遏制军事经济活动中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法规行为,提高经费保障效益的有效手段。在财务管理中,应坚持把财务监督检查贯穿于财务管理活动的始终,落实到每一方面、每一个过程、每一细节、每一时刻。需要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注重日常监督与定时监督相结合,坚持随机行检查与周期性检查相结合,立足于日常管理,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把问题解决于平时的工作之中。在监督检查中,还要逐步建立健全领导监督检查与群众监督检查相结合、纪检监督检查与民主监督检查相结合,业务部门监督检查与审计部门监督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使监督检查贯穿于军队财经工作的始终。三是内部监督规范化。财务监督必须要从内部制度着手,定期组织内部检查,检查内部制度是否完善,内控制度是否很好落实,安全隐患是否排除,切实解决财务系统内部“灯下黑”的问题,不断规范财务部门内部监督秩序。四是惩处力度法制化。对查出的问题、案件要及时向党委和上级机关汇报,要以事实为依据,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处理问题时要严格执法,秉公办事,铁面无私,不得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直至不了了之,完全失去监督的意义,还要坚决杜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商法不明的现象。同时,为改变军队财务监督工作的被动局面,制止经济损失浪费等不良现象,还应建立财务人员举报制度,严肃处理违纪违法和打击报复,坚决维护财经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