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至少明清以降,中国就奉行对官吏的“薄俸”之策,除非皇亲国戚,一个真正清廉的官员,靠那点菲薄的俸禄往往难以维持体面的生活。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海瑞,一直到死,其积蓄也只有近一个月的俸禄,白银十几两,还不够殓葬之资。有清一代,中下层官吏的“俸入无多”也是出了名的。咸丰年间,内阁学士袁希祖暴死,打开他的箱子,仅存银八两,同样不够大殓之资。但同时,朝廷又明文规定外快计入俸禄,给各级官吏留下了好大一块权力空间,允许他们自己找钱。所谓“一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描述的不是官员的俸禄,而是权力所赋予他们的创收能力。
这种传统,甚至影响到今天。翻检当下正在实施的官员工资表,最高档次的公务员(政务员),每月的基本工资也就区区数千元,甚至不及普通白领,称之为“薄俸”当不为过。然而他们实际的生活质量,却远不是这点工资所能支撑的。一种非货币化的、极尽晦涩的、名为“待遇”的东西,作为对低薪制高官的补偿,长期以来与我们的干部管理体制并行不悖,并且形成了一个大头冲上的倒金字塔模式,上下之间、与底层民众之间,差距巨大。
记得前几年曾有某副省级政协主席面对记者公开示弱:按照现在的房价,凭我的工资也买不起房。
消息见报/上网,立刻群鸟炸林,唧唧喳喳争相附议,对着原本就已千夫所指的房价,万喙狂啄。
时任某省省长的原市委书记坐不住了,也通过媒体放话:有的领导住着二百多平米的房子,还说买不起房云云(见2007年3月12日《新民晚报》)。
矛头所向,再明白不过。
前任与后任的两位高官,各自在媒体上高调亮相,由习见的社会批评,递进到公开驳难,这种事在中国实属罕见,可喜可贺!有这样的先例破土,何愁社会主义民主长不成大树?
接下来双方都缄口了。他们肯定还在说,只是受众听不到罢了。个中的缘由不说大家也明白,从青苗长成大树是需要时间的,助长太切就变成拔苗了。
一个自称承受不起当下高房价的副省级市政协主席,其实已经住上了二百平方米以上的大房子,这样敏感的事情一经挑破,当事人难免尴尬,有点像被人揭了老底;并且尴尬的不止一方,而是双方。大家彼此彼此,谁也犯不着五十步笑百步。
收入和消费明显脱节,症结其实就在于那个从来也不曾透明过的“待遇”。
因为“待遇”的存在,现实生活中高官的收入,其实是件说不清道不白的事,他们的生活质量根本无法以薪金来计量。或者说,他们所享有的工资含金量和普通民众是不一样的。
以住房为例,一个高等级公务人员居住的房屋,可能是二百、也可能是三百平方米,但他却只需象征性地掏出远低于市场价的一部分钱(其标准因人因地而异),就可以把豪宅收入私囊。这就是他们靠显在的货币工资根本买不起昂贵的商品房,却能实实在在地享有高档住房的奥秘所在。至少到2012年,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们也还能买到仅占市价一个零头的“商品房”,连中低级别的公务员都跟着层级沾光,真是让人浩叹不已!
再换一个角度。哪怕收入再高的商界精英,也必须把供房、养车、医疗保健等费用计入开销,明明白白支出。而高官,即便货币化的显收入再低,此类开销却完全不必在乎,一律凭“待遇”埋单,用多用少,基本上稀里糊涂。此外,高官们的人情酬酢、日常社交、度假休闲,乃至周游世界,也都是可以依据一定的待遇标准,打入公款消费的。所以,他们听起来有限的那点工资,其实特别耐用。
更有甚者,在一些地方,直到现在还奉行所谓“只给粮票,不给钞票”的薪给机制,即对行政事业单位规定发放额度,由你自己想办法创收找钱。以致一些地区、一些部门公务人员的实际收入,往往成倍或数倍于国家规定的工资表。“国标”沦为摆设,“外快”登堂入室。真正是“一年官位在,十万来得快”呀。
当我们的制度安排中长期保留以权力变现的“潜规则”,当无法纳入公众监督视野、透明度极低的“待遇”成为“公仆”们的依赖与追求时,所谓“薄俸”,无非是个幌子,除了能让我们重温古人养官那点破事外,对于促成官场的清正廉洁、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大概帮不了什么忙。
(作者为上海市作家协会会员、《档案与春秋》杂志主编》
这种传统,甚至影响到今天。翻检当下正在实施的官员工资表,最高档次的公务员(政务员),每月的基本工资也就区区数千元,甚至不及普通白领,称之为“薄俸”当不为过。然而他们实际的生活质量,却远不是这点工资所能支撑的。一种非货币化的、极尽晦涩的、名为“待遇”的东西,作为对低薪制高官的补偿,长期以来与我们的干部管理体制并行不悖,并且形成了一个大头冲上的倒金字塔模式,上下之间、与底层民众之间,差距巨大。
记得前几年曾有某副省级政协主席面对记者公开示弱:按照现在的房价,凭我的工资也买不起房。
消息见报/上网,立刻群鸟炸林,唧唧喳喳争相附议,对着原本就已千夫所指的房价,万喙狂啄。
时任某省省长的原市委书记坐不住了,也通过媒体放话:有的领导住着二百多平米的房子,还说买不起房云云(见2007年3月12日《新民晚报》)。
矛头所向,再明白不过。
前任与后任的两位高官,各自在媒体上高调亮相,由习见的社会批评,递进到公开驳难,这种事在中国实属罕见,可喜可贺!有这样的先例破土,何愁社会主义民主长不成大树?
接下来双方都缄口了。他们肯定还在说,只是受众听不到罢了。个中的缘由不说大家也明白,从青苗长成大树是需要时间的,助长太切就变成拔苗了。
一个自称承受不起当下高房价的副省级市政协主席,其实已经住上了二百平方米以上的大房子,这样敏感的事情一经挑破,当事人难免尴尬,有点像被人揭了老底;并且尴尬的不止一方,而是双方。大家彼此彼此,谁也犯不着五十步笑百步。
收入和消费明显脱节,症结其实就在于那个从来也不曾透明过的“待遇”。
因为“待遇”的存在,现实生活中高官的收入,其实是件说不清道不白的事,他们的生活质量根本无法以薪金来计量。或者说,他们所享有的工资含金量和普通民众是不一样的。
以住房为例,一个高等级公务人员居住的房屋,可能是二百、也可能是三百平方米,但他却只需象征性地掏出远低于市场价的一部分钱(其标准因人因地而异),就可以把豪宅收入私囊。这就是他们靠显在的货币工资根本买不起昂贵的商品房,却能实实在在地享有高档住房的奥秘所在。至少到2012年,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们也还能买到仅占市价一个零头的“商品房”,连中低级别的公务员都跟着层级沾光,真是让人浩叹不已!
再换一个角度。哪怕收入再高的商界精英,也必须把供房、养车、医疗保健等费用计入开销,明明白白支出。而高官,即便货币化的显收入再低,此类开销却完全不必在乎,一律凭“待遇”埋单,用多用少,基本上稀里糊涂。此外,高官们的人情酬酢、日常社交、度假休闲,乃至周游世界,也都是可以依据一定的待遇标准,打入公款消费的。所以,他们听起来有限的那点工资,其实特别耐用。
更有甚者,在一些地方,直到现在还奉行所谓“只给粮票,不给钞票”的薪给机制,即对行政事业单位规定发放额度,由你自己想办法创收找钱。以致一些地区、一些部门公务人员的实际收入,往往成倍或数倍于国家规定的工资表。“国标”沦为摆设,“外快”登堂入室。真正是“一年官位在,十万来得快”呀。
当我们的制度安排中长期保留以权力变现的“潜规则”,当无法纳入公众监督视野、透明度极低的“待遇”成为“公仆”们的依赖与追求时,所谓“薄俸”,无非是个幌子,除了能让我们重温古人养官那点破事外,对于促成官场的清正廉洁、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大概帮不了什么忙。
(作者为上海市作家协会会员、《档案与春秋》杂志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