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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星作为娱乐圈中的未成年人群体,其利益经常受到雇主、新闻媒体及其监护人的侵害。在人身利益方面,通过实行工作许可制和小时制,可以保障他们身体健康权;确立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及限制新闻媒体与表达自由,可以有效保护他们的隐私权。在财产利益方面,通过设立相应信托账户并明确童星本人为其财产唯一所有权人,可以保证他们的获得报酬权;而合同解除权的赋予也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防范监护人侵害,维护自己的自由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