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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和冲突中走向融合
在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各国经济在碰撞和冲突中走向融合,其间各贸易伙伴之间的摩擦具有不可避免性。
近年来,中国遭遇贸易摩擦正在从货物贸易扩展到服务贸易,涉及到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等政策,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诸如社会保障问题、劳工福利问题、货币汇率制度、财政政策问题等,都成为引起贸易摩擦的内容。
发展中国家与中国的贸易摩擦始于上世纪90年代,近年来不断增加,而且中国产品的出口大有触犯眾怒的感觉,一旦某个产品在某个成员遭到抵制,很快就会出现连锁反应。根据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的资料,2004年3月3日,在全球纺织品配额即将取消之前,土耳其等国的纺织行业组织要求世贸组织推迟取消纺织品配额限制的时限,提出所谓《伊斯坦布尔宣言》,要求世贸组织继续对中国纺织品出口实行配额管理,得到50个国家的90多个专业组织签名,其中发展中国家占了一半以上,包括赞比亚、坦桑尼亚等中国的传统盟友。在2005年针对中国产品的各类贸易救济措施中,发展中国家发起的案件超过60%。2006年,厄瓜多尔、秘鲁、哥伦比亚、巴西、土耳其分别对中国纺织品提起特保和反倾销调查;针对中国产轮胎、陶瓷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也多次遭遇。
由于各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品都对发达国家的市场依赖严重,中国产品向发达国家大量出口,不仅挤占了发达国家当地企业的份额,也挤占了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份额。中国一家大型纺织企业的生产规模,相当于整个南非纺织业的规模。突尼斯的纺织业原为中国所援建,今天也受到了来自中国的冲击。
印度是对中国产品进行反倾销的大户,2002—2004年底,印度终裁的反倾销案件总数142个,其中有63个是针对中国产品。目前印度对中国以下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化工产品(25种)、药品、焦炭、石墨、瓷砖、电池、灯具、手电筒、玻璃、卷尺、生丝、帘子布、运动鞋、传真纸等等。土耳其是抵制中国产品的急先锋,目前实施反倾销的中国产品有彩电、轮胎、钢丝绳、管件接头、闹钟、文具、打火机、门锁、合叶,甚至还包括锅盖。此外,一些东盟国家也对中国产品实行反倾销。
在压力和让步中不断扩大的中国贸易
近年来,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很受欢迎,尽管摩擦不断,但照样所向披靡,大行其道。根本原因正是在于中国产品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可以说,中国出口的增长是在非但享受不到什么优惠待遇而且还遭受着各种壁垒和压力的情况下实现的。中国的对外贸易取得了很大成绩是事实,但目前的国际贸易统计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夸大了中国贸易的影响,尤其夸大了中国所取得的利益。中国所谓“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主要是外商投资企业搞起来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所吸引的6000多亿美元外国直接投资中有约70%投向制造业,造就了中国规模巨大的加工业和加工贸易,但中国从中获益很少。中国企业参与非常有限,好处是解决了部分就业,得到相对低廉的劳务费,中国政府所得到的税收很少或者没有。(如下图)
2005年,加工贸易出口占中国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约54.7%,外商投资企业完成出口额占全部出口的比重达到58.3%。加工贸易实现顺差1424,5亿美元,一般贸易顺差353.7亿美元。2006年1——5月,中国外贸总顺差约为838.3亿美元,其中加工贸易顺差约占76.4%,外资企业顺差占进出口总顺差的63%。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上述加工行为的发生不在中国境内,而在太平洋的某个岛上,工人全部来自中国,从事同样的贸易。这样的贸易和中国的关系就大不一样了。目前包含在中国货物贸易中加工贸易就会成为中国在服务贸易项下的劳务输出。可见,按现行贸易统计方式显示的贸易顺差来挑起与中国的贸易摩擦是很不公平的。
在WTO谈判进展缓慢、各成员加紧形成区域性或者跨区域贸易集团的形势下,中国的对外贸易环境更加严峻。为了推动地区贸易,中国和东盟等贸易伙伴建立了自由贸易区,在区域内较大幅度地实现了关税减免,但中国—东盟贸易占中国全部对外贸易的比重不到10%,且中国逆差较大。再加上中国对东盟出口的产品多为工业品,所含中国成分较少;而中国从东盟的进口的原材料产品较多,当地完全获得的成分比例较大。这样,中国从优惠安排所获得的相对利益就比较少。另外,中国还特别重视给与其他发展中国家更多的机会和支持,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单方面免除了来自25个非洲国家的部分进口商品的关税,后来又将这一优惠待遇给与所有48个最不发达国家。
长远来看,只要中国产品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各种贸易保护措施和宣传都挡不住消费者对中国价廉物美的产品的需求。对有些国家表现出的过多的贸易保护色彩而且带有对中国企业的歧视行为,我们是坚决反对的。
从容应对贸易壁垒和摩擦
外国政府限制进口中国廉价产品固然会影响中国的利益,但这种限制同时也损害了本国消费者的利益。正因为如此,针对中国产品的贸易限制措施虽然很多,且花样不断翻新,但实施起来难度很大,有些根本无法实行,即使实行了也注定不能长久。因此,贸易摩擦在当今世界虽不可避免,但并不可怕。我们要以积极的态度,从容不迫地加以应对。
第一,制订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和提高谈判技巧对贸易摩擦和纠纷的解决至关重要。贸易摩擦本质上是利益冲突。解决贸易摩擦虽以经济安排为主要手段,但在利益的协调过程中,政治、外交手段经常发挥重要作用。解决好与各贸易伙伴的分歧和摩擦,主要是中央政府的事,但需要企业和行业协会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贸易摩擦的解决都要通过反复的磋商和讨价还价,中国政府和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应同有关专家、律师积极配合,共同制订具体的应对方案,以便更好地解决摩擦。
第二,中国政府应加强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常性磋商与协调。解决与发展中国家的摩擦与解决同发达国家的摩擦有着很大的不同。首先,广大发展中国家在政治上与中国属于同一条战线,中国对发展中国家的态度应该说是同情成分较多,对立情绪较少。面对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实际困难,中国不可能摆出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架势同对方理论,而是选择协商解决分歧,并尽可能给予对方更多的机会和实惠。其次,由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在进出口管理、反倾销案立案调查以及裁决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很多问题只能通过政府层面的协调才能解决。在和发达国家解决贸易摩擦或争端的过程中,中国企业可能会因为对方规矩太多而难以适应;但在和发展中国家解决分歧时,则会因为对方没有规矩可循或者不按规矩办事而无所适从。通过政府层面协调来解决这种情况,效果会好一些。
第三,加强对国内市场的管理也是减少和避免国际摩擦的有效方式。事实上,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所出现的很多问题,都是国内市场已经存在并延伸到国际市场的反映。所以,我们在解决贸易摩擦时应当多一点自我反省。无论是中国政府,或是企业,还是行业协会,都应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及时加以调整。目前中国很多行业产能过剩问题严重,自然容易造成市场混乱,一旦通过扩大出口释放出来,就很有可能引起贸易摩擦。比如几年前发生的国内家电产品价格战,特别是彩电行业因互相压价导致某些年份全行业亏损。接下来便是来自四面八方针对中国产彩电的反倾销。目前,中国政府通过征收部分纺织品出口税、实行部分商品出口配额管理等许多主动约束机制,有效缓解了我国同主要出口市场的矛盾,而且也充分维护了国家的经济利益。中国产品在国外遇到的技术性壁垒问题,毫无疑问存在不合理的成分,但产品质量问题并非无可指责,只有狠抓质量,才能有效维护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良好声誉和地位,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的利益。
第四,“走出去”是摆脱困境的重要选项之一。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方式也应多样化。一些受贸易摩擦困扰较严重的企业可以选择转移生产的方式参与竞争。比如,一些受到配额限制的产品,如果中国企业在境外生产,就可以改变原产地而绕开配额限制。近年来,中国政府为推动“走出去”战略做了大量工作,已开始和一些经济相对不发达、土地闲置、文化相似的亚非国家探讨建立经济合作区的计划。目前探讨的项目包括在新疆霍尔果斯口岸国家边境合作中心内设立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在尼日利亚首都拉各斯参与建立自由贸易区等。今后,政府将对合作区内的建设向企业提供贷款和其他财政支持。
应对贸易摩擦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不管遇到什么麻烦,政府都不能回避、不应回避也没法回避。政府不仅是解决贸易摩擦的主角,也是努力规范国内市场秩序的主要推动者。通过制订政策和法规引导和规范企业行为,规范国内市场,应该说是政府工作的紧迫任务。在应对贸易摩擦和维护国内市场秩序方面,行业协会应当发挥重要作用,但前提是行业协会必须真正代表企业的利益并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
在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各国经济在碰撞和冲突中走向融合,其间各贸易伙伴之间的摩擦具有不可避免性。
近年来,中国遭遇贸易摩擦正在从货物贸易扩展到服务贸易,涉及到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等政策,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诸如社会保障问题、劳工福利问题、货币汇率制度、财政政策问题等,都成为引起贸易摩擦的内容。
发展中国家与中国的贸易摩擦始于上世纪90年代,近年来不断增加,而且中国产品的出口大有触犯眾怒的感觉,一旦某个产品在某个成员遭到抵制,很快就会出现连锁反应。根据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的资料,2004年3月3日,在全球纺织品配额即将取消之前,土耳其等国的纺织行业组织要求世贸组织推迟取消纺织品配额限制的时限,提出所谓《伊斯坦布尔宣言》,要求世贸组织继续对中国纺织品出口实行配额管理,得到50个国家的90多个专业组织签名,其中发展中国家占了一半以上,包括赞比亚、坦桑尼亚等中国的传统盟友。在2005年针对中国产品的各类贸易救济措施中,发展中国家发起的案件超过60%。2006年,厄瓜多尔、秘鲁、哥伦比亚、巴西、土耳其分别对中国纺织品提起特保和反倾销调查;针对中国产轮胎、陶瓷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也多次遭遇。
由于各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品都对发达国家的市场依赖严重,中国产品向发达国家大量出口,不仅挤占了发达国家当地企业的份额,也挤占了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份额。中国一家大型纺织企业的生产规模,相当于整个南非纺织业的规模。突尼斯的纺织业原为中国所援建,今天也受到了来自中国的冲击。
印度是对中国产品进行反倾销的大户,2002—2004年底,印度终裁的反倾销案件总数142个,其中有63个是针对中国产品。目前印度对中国以下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化工产品(25种)、药品、焦炭、石墨、瓷砖、电池、灯具、手电筒、玻璃、卷尺、生丝、帘子布、运动鞋、传真纸等等。土耳其是抵制中国产品的急先锋,目前实施反倾销的中国产品有彩电、轮胎、钢丝绳、管件接头、闹钟、文具、打火机、门锁、合叶,甚至还包括锅盖。此外,一些东盟国家也对中国产品实行反倾销。
在压力和让步中不断扩大的中国贸易
近年来,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很受欢迎,尽管摩擦不断,但照样所向披靡,大行其道。根本原因正是在于中国产品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可以说,中国出口的增长是在非但享受不到什么优惠待遇而且还遭受着各种壁垒和压力的情况下实现的。中国的对外贸易取得了很大成绩是事实,但目前的国际贸易统计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夸大了中国贸易的影响,尤其夸大了中国所取得的利益。中国所谓“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主要是外商投资企业搞起来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所吸引的6000多亿美元外国直接投资中有约70%投向制造业,造就了中国规模巨大的加工业和加工贸易,但中国从中获益很少。中国企业参与非常有限,好处是解决了部分就业,得到相对低廉的劳务费,中国政府所得到的税收很少或者没有。(如下图)
2005年,加工贸易出口占中国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约54.7%,外商投资企业完成出口额占全部出口的比重达到58.3%。加工贸易实现顺差1424,5亿美元,一般贸易顺差353.7亿美元。2006年1——5月,中国外贸总顺差约为838.3亿美元,其中加工贸易顺差约占76.4%,外资企业顺差占进出口总顺差的63%。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上述加工行为的发生不在中国境内,而在太平洋的某个岛上,工人全部来自中国,从事同样的贸易。这样的贸易和中国的关系就大不一样了。目前包含在中国货物贸易中加工贸易就会成为中国在服务贸易项下的劳务输出。可见,按现行贸易统计方式显示的贸易顺差来挑起与中国的贸易摩擦是很不公平的。
在WTO谈判进展缓慢、各成员加紧形成区域性或者跨区域贸易集团的形势下,中国的对外贸易环境更加严峻。为了推动地区贸易,中国和东盟等贸易伙伴建立了自由贸易区,在区域内较大幅度地实现了关税减免,但中国—东盟贸易占中国全部对外贸易的比重不到10%,且中国逆差较大。再加上中国对东盟出口的产品多为工业品,所含中国成分较少;而中国从东盟的进口的原材料产品较多,当地完全获得的成分比例较大。这样,中国从优惠安排所获得的相对利益就比较少。另外,中国还特别重视给与其他发展中国家更多的机会和支持,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单方面免除了来自25个非洲国家的部分进口商品的关税,后来又将这一优惠待遇给与所有48个最不发达国家。
长远来看,只要中国产品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各种贸易保护措施和宣传都挡不住消费者对中国价廉物美的产品的需求。对有些国家表现出的过多的贸易保护色彩而且带有对中国企业的歧视行为,我们是坚决反对的。
从容应对贸易壁垒和摩擦
外国政府限制进口中国廉价产品固然会影响中国的利益,但这种限制同时也损害了本国消费者的利益。正因为如此,针对中国产品的贸易限制措施虽然很多,且花样不断翻新,但实施起来难度很大,有些根本无法实行,即使实行了也注定不能长久。因此,贸易摩擦在当今世界虽不可避免,但并不可怕。我们要以积极的态度,从容不迫地加以应对。
第一,制订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和提高谈判技巧对贸易摩擦和纠纷的解决至关重要。贸易摩擦本质上是利益冲突。解决贸易摩擦虽以经济安排为主要手段,但在利益的协调过程中,政治、外交手段经常发挥重要作用。解决好与各贸易伙伴的分歧和摩擦,主要是中央政府的事,但需要企业和行业协会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贸易摩擦的解决都要通过反复的磋商和讨价还价,中国政府和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应同有关专家、律师积极配合,共同制订具体的应对方案,以便更好地解决摩擦。
第二,中国政府应加强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常性磋商与协调。解决与发展中国家的摩擦与解决同发达国家的摩擦有着很大的不同。首先,广大发展中国家在政治上与中国属于同一条战线,中国对发展中国家的态度应该说是同情成分较多,对立情绪较少。面对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实际困难,中国不可能摆出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架势同对方理论,而是选择协商解决分歧,并尽可能给予对方更多的机会和实惠。其次,由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在进出口管理、反倾销案立案调查以及裁决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很多问题只能通过政府层面的协调才能解决。在和发达国家解决贸易摩擦或争端的过程中,中国企业可能会因为对方规矩太多而难以适应;但在和发展中国家解决分歧时,则会因为对方没有规矩可循或者不按规矩办事而无所适从。通过政府层面协调来解决这种情况,效果会好一些。
第三,加强对国内市场的管理也是减少和避免国际摩擦的有效方式。事实上,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所出现的很多问题,都是国内市场已经存在并延伸到国际市场的反映。所以,我们在解决贸易摩擦时应当多一点自我反省。无论是中国政府,或是企业,还是行业协会,都应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及时加以调整。目前中国很多行业产能过剩问题严重,自然容易造成市场混乱,一旦通过扩大出口释放出来,就很有可能引起贸易摩擦。比如几年前发生的国内家电产品价格战,特别是彩电行业因互相压价导致某些年份全行业亏损。接下来便是来自四面八方针对中国产彩电的反倾销。目前,中国政府通过征收部分纺织品出口税、实行部分商品出口配额管理等许多主动约束机制,有效缓解了我国同主要出口市场的矛盾,而且也充分维护了国家的经济利益。中国产品在国外遇到的技术性壁垒问题,毫无疑问存在不合理的成分,但产品质量问题并非无可指责,只有狠抓质量,才能有效维护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良好声誉和地位,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的利益。
第四,“走出去”是摆脱困境的重要选项之一。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方式也应多样化。一些受贸易摩擦困扰较严重的企业可以选择转移生产的方式参与竞争。比如,一些受到配额限制的产品,如果中国企业在境外生产,就可以改变原产地而绕开配额限制。近年来,中国政府为推动“走出去”战略做了大量工作,已开始和一些经济相对不发达、土地闲置、文化相似的亚非国家探讨建立经济合作区的计划。目前探讨的项目包括在新疆霍尔果斯口岸国家边境合作中心内设立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在尼日利亚首都拉各斯参与建立自由贸易区等。今后,政府将对合作区内的建设向企业提供贷款和其他财政支持。
应对贸易摩擦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不管遇到什么麻烦,政府都不能回避、不应回避也没法回避。政府不仅是解决贸易摩擦的主角,也是努力规范国内市场秩序的主要推动者。通过制订政策和法规引导和规范企业行为,规范国内市场,应该说是政府工作的紧迫任务。在应对贸易摩擦和维护国内市场秩序方面,行业协会应当发挥重要作用,但前提是行业协会必须真正代表企业的利益并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