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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法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1956年的《社会保障法》而建立的“疾病社会保险”制度。由于法国医药费用昂贵,门诊诊费每次100法郎(含20美元),住院费用每天2000~4000法郎(约含400~800美元),如不参加保险,一般人难以承受。因此,法国实行全社会医疗保险,具体有3部分组成:(1)社会保险局保险(SS);(2)私人保险;(3)社会互助保险(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