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律史学界通说认为,秦代法制是在法家法律思想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是法家理论的结晶,由于儒法两家在理论上的尖锐对立,秦朝法制中不可能包含有儒家法律思想。本文通过分析《睡虎地秦墓竹简》中记载的法律规范及有关吏治的规定,指出秦朝法制中包含有大量儒家法律思想的成份,体现了秦统治者对儒家法律思想的吸收和继承,认为秦朝法制是和法合流的滥觞,对于中华法系的形成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