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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深化消费税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因此,深化消费税改革,需要着眼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现代财税体制和税种属性,为全面促进消费、扩大内需进而形成强大国内市场进行有效制度安排.对涉及升级消费的消费品多做“减法”,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高耗能、高污染和非健康消费品多做“加法”,增强消费税的调节作用,促进产业结构全面优化升级;部分关键税目(品目)的消费税收入应归属中央,以利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