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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定义及现状
近年来,青少年的自我伤害已经成为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之一,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与重视。自我伤害是一种危险而复杂的心理病理行为,从广义上,自我伤害行为是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伤害自己身心健康的行为,比如:打洞,纹身,裹脚等。狭义上我们把自我伤害定义为:在没有明确自杀的前提下,故意或者反复的改变自己身体的组织结构,虽没有致命性或是致命性低,但是极具危险性。主要的表现方式如用利器割伤与划伤、烫伤自己、打火机烧伤、用头撞墙、绝食、用针刺自己等等。
一般符合以下的五个条件都可以认为为自我伤害的行为:直接伤害身体故意性,强调个体实施行为时有清晰意识;行为不被社会认可,强调个体实施行为时有清晰的意识;在个体意识层面没有明确的自杀意图;损害的程度为轻度或中度。
自我伤害行为的主要发生人群是青少年,12~16岁最为常见,12岁是自伤发生的一个预警线,发生率在3%左右,到15岁时发生率则高达13%左右,美国数据显示16岁是青少年自伤发生率的高峰。西方调查表明,自伤行为在普通人群中的发生率约为4%,临床样本中约为21%,在普通青少年中约为14%~56%。国内研究显示:7~11岁儿童自伤发生率为1.4%,12~22岁青少年达5.5%,12~15岁初中生中自伤比率可高达13%。
2 影响因素
2.1 个体特征因素
第一,性别因素:自我伤害行为在性别上有显著性差异,女生的自伤率明显高于男生,并且原因与自伤方式也不同,男生自伤的主要原因为自我评价低、有自杀的意念、亲戚朋友的自伤行为,父母的冲突等,而女生的自伤与焦虑抑郁情绪,父母离婚,酒精滥用和性虐待等有关;男性更多采用烫伤或捶打自己,而女性则多采用割伤及烫伤自己。第二,性格因素:Young等人对1258名儿童青少年的调查研究显示,具有举止粗鲁、好胜要强、攻击性强、期望过高的人,比正常人更易发生鲁莽行为,甚至会有自伤或自杀等过激行为。并发现在1258人中有53%和47%的人有过自伤和自杀史,说明具备上述特征的人也是自伤行为的一个重要预测因素。第三,情绪因素: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情绪管理是出现自伤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有自伤行为者普遍缺乏适应性情绪调节策略,当出现负性事件时会对情绪刺激过于敏感或出现极端的情绪反应,进而出现自伤行为。数据显示情绪调节困难者将64%的自伤者与无自伤者区分开,准确率为80%。
2.2 家庭的因素
家庭对于儿童和青少年的成长来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影响着他们的行为和生活规范,在一项青少年行为研究发现,家庭因素成为不可忽视的一部分。第一,亲子关系。亲子间的沟通矛盾以及缺少支持都极易引发自伤行为;第二,父母的教养方式。不当的管教、专制,尤其以惩罚为主的教育方式,是造成自伤行为的深层原因。中国儿童的调查显示,有自伤行为者与无自伤行为者在父亲的惩罚严厉,过分干涉,拒绝否认因子上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第三,父母的婚姻关系、家庭构成和经济收入都是引起自伤行为的原因。有调查显示,单亲家庭或是与祖辈居住在一起的孩子比与父母共同居住的同龄人更容易出现自伤行为;第四,童年期创伤经历。尤其经历受虐待(躯体虐待、性虐待和情感虐待)、受忽视、经历重要他人丧失或分离等事件,对个体认知发展具有明显影响,易出现许多心理问题,如情绪障碍,人格障碍和认知功能障碍等,与一般人相比,有过受虐待经历的青少年不善于表达自己内心的情感体验,在遇到负性事件时,没有恰当的应对问题的能力和策略,心理上的缺陷会促使出现情绪失控,她们会模仿施虐者伤害自己的行为,使她们从一个无助受害者转变成自动伤害自己的角色。
2.3 学校环境
学校是青少年时期社会化的重要环境与主要的社交场所,大多数青少年能够从同伴身上获得尊重及情绪上的支持,同伴关系具有提供情绪与鼓励的功能,但有自伤经历的青少年,同伴关系普遍较差,面对负性事件与应激问题时,很难从同伴身上获得情感支持,易采取极端方式解决问题。再有,学习压力,父母过高期望,老师的责罚以及就业压力都可能诱发自伤行为。
3 預防及措施
青少年正处青春期,是一个特殊年龄段的群体,还没有形成稳定与平衡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心理状态还不成熟,极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经历应激性生活事件的学生自我伤害行为的发生率相对较高。家庭、学校与社会应防患于未然,采用有效的预防措施及干预方式,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首先,父母或监护人应提高认识,并且反省是否对子女管教不当,尤其以惩罚为主的教育方式;是否父母的教育方式偏激或期望值太高、过度保护和溺爱、或是孩子受父母的关注太少,存在虐待、疏忽等情况。父母应需要关心理解孩子,给予情感温暖,注意家庭成员之间的交流,建立流畅有效的沟通。
其次,学校应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加强生命教育,让学生更清晰地去认识和了解自己,有利于健康人格的培养;提升良好的负面事件应对能力、心理承受力和充分的自尊自信。培养学生应对挫折能力,学会交往与适应能力,掌握有效的应对方式和解决问题的策略。
再次,学校建立心理咨询室,配备心理咨询师,及时对存在心理需求的学生予以疏导,提供有效社会支持。
最后,在重大事件转折时期,如重要考试,就业时老师及家长要特别注意学生的情绪反应与行为表现;对行为有异常,以及有抑郁表现的学生应加强关注。
参考文献
[1] 江光荣,于丽霞,等.自伤行为研究:现状、问题与建议[J].心理科学进展,2011,19(6):861~873.
[2] 王志琳,张伟杰.青少年自我伤害行为的多因素分析[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8(12).
[3] 张继香.青少年自我伤害行为的影响因素[J].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学报,2011(3).
近年来,青少年的自我伤害已经成为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之一,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与重视。自我伤害是一种危险而复杂的心理病理行为,从广义上,自我伤害行为是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伤害自己身心健康的行为,比如:打洞,纹身,裹脚等。狭义上我们把自我伤害定义为:在没有明确自杀的前提下,故意或者反复的改变自己身体的组织结构,虽没有致命性或是致命性低,但是极具危险性。主要的表现方式如用利器割伤与划伤、烫伤自己、打火机烧伤、用头撞墙、绝食、用针刺自己等等。
一般符合以下的五个条件都可以认为为自我伤害的行为:直接伤害身体故意性,强调个体实施行为时有清晰意识;行为不被社会认可,强调个体实施行为时有清晰的意识;在个体意识层面没有明确的自杀意图;损害的程度为轻度或中度。
自我伤害行为的主要发生人群是青少年,12~16岁最为常见,12岁是自伤发生的一个预警线,发生率在3%左右,到15岁时发生率则高达13%左右,美国数据显示16岁是青少年自伤发生率的高峰。西方调查表明,自伤行为在普通人群中的发生率约为4%,临床样本中约为21%,在普通青少年中约为14%~56%。国内研究显示:7~11岁儿童自伤发生率为1.4%,12~22岁青少年达5.5%,12~15岁初中生中自伤比率可高达13%。
2 影响因素
2.1 个体特征因素
第一,性别因素:自我伤害行为在性别上有显著性差异,女生的自伤率明显高于男生,并且原因与自伤方式也不同,男生自伤的主要原因为自我评价低、有自杀的意念、亲戚朋友的自伤行为,父母的冲突等,而女生的自伤与焦虑抑郁情绪,父母离婚,酒精滥用和性虐待等有关;男性更多采用烫伤或捶打自己,而女性则多采用割伤及烫伤自己。第二,性格因素:Young等人对1258名儿童青少年的调查研究显示,具有举止粗鲁、好胜要强、攻击性强、期望过高的人,比正常人更易发生鲁莽行为,甚至会有自伤或自杀等过激行为。并发现在1258人中有53%和47%的人有过自伤和自杀史,说明具备上述特征的人也是自伤行为的一个重要预测因素。第三,情绪因素: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情绪管理是出现自伤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有自伤行为者普遍缺乏适应性情绪调节策略,当出现负性事件时会对情绪刺激过于敏感或出现极端的情绪反应,进而出现自伤行为。数据显示情绪调节困难者将64%的自伤者与无自伤者区分开,准确率为80%。
2.2 家庭的因素
家庭对于儿童和青少年的成长来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影响着他们的行为和生活规范,在一项青少年行为研究发现,家庭因素成为不可忽视的一部分。第一,亲子关系。亲子间的沟通矛盾以及缺少支持都极易引发自伤行为;第二,父母的教养方式。不当的管教、专制,尤其以惩罚为主的教育方式,是造成自伤行为的深层原因。中国儿童的调查显示,有自伤行为者与无自伤行为者在父亲的惩罚严厉,过分干涉,拒绝否认因子上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第三,父母的婚姻关系、家庭构成和经济收入都是引起自伤行为的原因。有调查显示,单亲家庭或是与祖辈居住在一起的孩子比与父母共同居住的同龄人更容易出现自伤行为;第四,童年期创伤经历。尤其经历受虐待(躯体虐待、性虐待和情感虐待)、受忽视、经历重要他人丧失或分离等事件,对个体认知发展具有明显影响,易出现许多心理问题,如情绪障碍,人格障碍和认知功能障碍等,与一般人相比,有过受虐待经历的青少年不善于表达自己内心的情感体验,在遇到负性事件时,没有恰当的应对问题的能力和策略,心理上的缺陷会促使出现情绪失控,她们会模仿施虐者伤害自己的行为,使她们从一个无助受害者转变成自动伤害自己的角色。
2.3 学校环境
学校是青少年时期社会化的重要环境与主要的社交场所,大多数青少年能够从同伴身上获得尊重及情绪上的支持,同伴关系具有提供情绪与鼓励的功能,但有自伤经历的青少年,同伴关系普遍较差,面对负性事件与应激问题时,很难从同伴身上获得情感支持,易采取极端方式解决问题。再有,学习压力,父母过高期望,老师的责罚以及就业压力都可能诱发自伤行为。
3 預防及措施
青少年正处青春期,是一个特殊年龄段的群体,还没有形成稳定与平衡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心理状态还不成熟,极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经历应激性生活事件的学生自我伤害行为的发生率相对较高。家庭、学校与社会应防患于未然,采用有效的预防措施及干预方式,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首先,父母或监护人应提高认识,并且反省是否对子女管教不当,尤其以惩罚为主的教育方式;是否父母的教育方式偏激或期望值太高、过度保护和溺爱、或是孩子受父母的关注太少,存在虐待、疏忽等情况。父母应需要关心理解孩子,给予情感温暖,注意家庭成员之间的交流,建立流畅有效的沟通。
其次,学校应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加强生命教育,让学生更清晰地去认识和了解自己,有利于健康人格的培养;提升良好的负面事件应对能力、心理承受力和充分的自尊自信。培养学生应对挫折能力,学会交往与适应能力,掌握有效的应对方式和解决问题的策略。
再次,学校建立心理咨询室,配备心理咨询师,及时对存在心理需求的学生予以疏导,提供有效社会支持。
最后,在重大事件转折时期,如重要考试,就业时老师及家长要特别注意学生的情绪反应与行为表现;对行为有异常,以及有抑郁表现的学生应加强关注。
参考文献
[1] 江光荣,于丽霞,等.自伤行为研究:现状、问题与建议[J].心理科学进展,2011,19(6):861~873.
[2] 王志琳,张伟杰.青少年自我伤害行为的多因素分析[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8(12).
[3] 张继香.青少年自我伤害行为的影响因素[J].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学报,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