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流运输中以“其他形式”订立合同的法律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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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生活中合同、协议的签订只是简单的需要缔约的双方达成一致,即可认定成立了合法有效的合同法律关系,即意思表示的做出除了采取书面的形式和口头的形式之外,还可以由缔约双方的实际行为来判断他们是否有签订合同,并愿意接受合同约束的意思.在法律的现实应用中,可以根据当事人双方的“履行-接受”行为来推定具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这就是本文所要探讨的,所谓的“以其他的方式方法订立的契约”,它们通常具有法律上的实际效力.本文将试分析这类形式下合同的法律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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