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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国有企业如何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是值得我们大家思考的一个问题.近几年来,经营者持股(MBO)作为国内兴起的一种新的收购形式,不仅在推动企业主权改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而且对经营者持股及融资方式及其收购形式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已经成为深化改革的一种新思路,应引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