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反腐案中案

来源 :方圆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angtianmei0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京兆府尹王治馨是民国时期被枪决的“部级”干部第一人。坊间传闻,当时京畿地区下辖二十四县,王治馨收取了二十三个县官的贿金,每人大概几千银元,其中一个县官之所以例外是因为后台太硬
  
  1914年秋季,时任北京肃政厅都肃政史的夏寿康向袁世凯进呈弹劾北京京兆尹王治馨贪渎受贿的报告,袁世凯立刻批复,命令逮捕王治馨并立刻由大理院审理。该案于同年10月23日开庭判决,宣告死刑,并连夜执行枪决。
  王治馨贪渎案从判决到执行没有超过二十四小时,办理之迅速在当时前所未有。王治馨也成为民国时期被枪决的“部级”干部第一人。由于此案涉嫌贪渎之人的职位之高,办理迅速之快,涉及关系之广,存在疑点之多,一直被后人关注,是著名的民国奇案之一。
  
  王治馨其人
  王治馨,山东莱阳人,《莱阳县志》(民国二十四年版)卷中《人物志》有载:“清副贡,保举道员。民国任北京外城警察总监,顺天府尹,正蓝旗副都统。”
  事实上,王乃是袁世凯北洋系的老人,被处死时担任京兆府尹,由于袁世凯逼迫清宣统退位之后,很多制度处于草创时期,大多制度是在原来基础上稍加改变加以沿用,王治馨担任的京兆府尹是由前清顺天府尹的官名改称而来,管辖北京地区及附近24个县,成为整个京畿地区最高首长,由此可见王治馨的地位之高,权势之大。
  在许多人看来,王治馨本就贪婪。其早年做过袁世凯家的账房先生,在袁世凯担任山东巡抚时协助其镇压义和团运动,受到袁氏的重用。但是在袁世凯派王治馨赴东三省办理公务时,被人举报其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差点被袁世凯斩首,后经熟人说情才免于一死。
  袁世凯窃取辛亥革命的成果之后,王治馨在时任总理的赵秉钧的照拂下身居高位,贪鄙本性依然没有收敛,被当时所诟病。当时京畿地区下辖二十四县,王治馨收取了二十三个县官的贿金,每人大概几千银元,其中一个县官之所以例外是因为后台太硬,王治馨也毫无办法。这种大规模的贪渎受贿,即便是在前清时期的京官中也鲜有所闻。
  对于王治馨的这种恶劣的贪渎行径,当时的民国政府并非没有相关惩罚措施,因为贪腐行为在任何一个朝代都会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加以约束和惩治。民国成立初年,尽管袁世凯允诺维持共和,遵守临时约法,但是约法中规定的三权分立制度在当时的中国尚属首次运行,很多相关的配套设施并未完善。因此,袁世凯在成为第一任大总统之后,恢复了一些王朝时期的旧制度。为了维护政府正常运行,树立自身权威,袁世凯责成政府制定《官吏犯赃治罪条例》,其中第二条规定:贪赃五百元或一千元以上,即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在此基础上,袁世凯设立了类似于专制时期御史制度的肃政厅,并设立都肃政史一人和肃政史十六人,负责纠举违法渎职的官员,并直接隶属于大总统。这个机构一方面听命于袁世凯,但是在另一方面也实实在在地查处了很多官员的贪渎受贿的案件,对当时的吏治澄清有一定的作用。
  
  背后老板是赵秉钧
  面对重典治腐,王治馨为何依然敢于狮子大开口,大肆受贿,不惧被弹劾治罪?
  王治馨敢于大肆受贿,以权谋私,是因为其自恃后台过硬,没有人敢也没有人能够将其绳之于法。他在当年袁世凯的刀下逃过一命之后就跟随赵秉钧,逐步成为赵氏的心腹。这不仅仅成就了其在中国警察历史上的名声,也埋下了其注定其早死的命运。
  赵秉钧是中国现代警察制度的创始人。1901年,签订完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之后的晚清政府面临着一个尴尬的局面:按照条约规定,天津城内不得驻扎中国军队,如果长此以往,作为北京重要门户的天津无疑将失去拱卫京都的能力。晚清政府将解决这个问题的任务交给正在训练新军的袁世凯,袁世凯命令赵秉钧挑出三千名新军,在经过三个月的短期警察培训之后开进天津城,负责巡警、消防、户籍、营缮、卫生等事务。仅仅半年时间,天津就被外国人描绘成“世界上拥有最好警察制度的城市”。
  赵秉钧因此而被清政府重视,专门负责筹建和推广新兴的警察制度。在此期间,王治馨协助赵秉钧办理警察事务,逐步进入警界。在清朝末期,赵秉钧担任全国警察总监,而王治馨是京师警察厅总监。这种特殊的关系使得王治馨成为赵秉钧的心腹,也在警察界积累起广泛的人脉关系网。
  在王治馨被逮捕之后,无数人为之求情,张勋、阮忠枢等二十多人当面乞求袁世凯饶恕王治馨,有的人上呈文请求袁世凯“念旧部之谊,贷其一死”。但是,袁世凯对“乞恩之呈概不批答,乞恩之人概不接见”。当执行死刑的文书呈到袁世凯面前时,在袁家的客厅还有为王治馨求情之人,其中就包括赵秉钧的夫人,袁世凯在批准死刑之后命令总检察厅长罗文干会同步军统领江朝宗监视行刑,处理完之后才告诉求情者,执行书已经发出,王治馨案无法挽回。
  
  被处极刑的两个因素
  王治馨拥有如此强有力的后台和庞大的关系网,依然被迅速处死,这种做法在当时的北洋政府中也属少见。根据民国时期纠举违法贪渎官员的惯例,尽管法律中对腐败的惩处非常严苛,但是现实的执行中却并非如此。因此,当王治馨被捕入狱之后,完全没有料到会被处以极刑。
  一直到大理院宣判时,王治馨还以为自己不过是走走形式,即便被判徒刑之后也能够设法尽快出狱,所以在宣判时也看不出王治馨的紧张和害怕。和王治馨同时宣判的还有两位官员,都是因贪渎而被判刑。法官在宣读前两位官员的判决时,声音不是甚高,但是依然能够听清,其中一名判五年徒刑,另外一位判决十二年徒刑。但是当宣读王治馨判决时,法官的声音变低,不仅周围的人没有听清判决结果,王治馨也没有听明白。在退庭之后,王治馨还询问自己的律师,自己被判七年还是九年,可见在他心中,并不知道其性命已经危在旦夕。
  但是最后为何折戟都肃政史夏寿康之手,被袁世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处死?王治馨贪渎案最终走到如此地步,大体上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遇到一个刚直清廉的都肃政史夏寿康,另一方面是袁世凯已经对王治馨心存芥蒂,心中存有将其除掉的心思,显然后者是王治馨速死的根本原因所在。
  当时担任都肃政史的夏寿康是湖北武汉人,世家子弟,父子两代翰林。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中举人,次年中进士,入翰林院任编修。1907年,由学部派赴日本考察政治,接受维新思想。1909年湖北成立谘议局,当选为副议长。辛亥武昌首义第二天,参加了谘议局会议。湖北都督府成立,出任政事部副部长,后任都督府顾问。次年7月,任湖北民政司长,10月升任民政长。
  夏寿康平素不喜交游,沉默寡言,为人刚正清廉。1913年调入北京,旋即就任都肃政史职。鉴于当时吏治废弛,贪污渎职行为横行,袁世凯要求其大力整治官制。夏寿康在任职伊始就风闻王志馨在担任京兆尹期间大肆收受贿赂,被当时众多人所诟病,但是因其与当时的国务总理赵秉钧关系密切,而且身居高位,没有人敢于弹劾其贪渎行径。夏寿康联合其他肃政史展开秘密调查,查证属实后形成报告上报袁世凯。
  夏寿康弹劾王治馨的报告正好给了袁世凯一个绝佳的机会,因此才会出现王治馨贪腐案快速处决的一幕。袁世凯平生谨慎从事,而且,贪赃纳贿,本是北洋官场上司空见惯的事,袁世凯从来视若无睹,除非是有什么特殊的政治需要,才惩办个把县知事之类的小官以欺世盗名。例如,他于1914年9月,按所谓《官吏犯赃治罪条例》,曾下令把赃官刘鼎锡(直隶霸县代理知事)立予枪毙,但从来没有公开处决过次长级以上的赃官。而今他却忽然下令将王治馨处以极刑,这一举动自然使京城内外北洋派无不悚然。尽管袁世凯在事后对百官训话,要求切勿贪赃枉法,言到“顾念京外官吏如王治馨其人,未敢信为必无,毖后惩前,不可不引为大戒”。在外界看来,王治馨案只是一件袁世凯力图整饬吏治而打出的反腐重拳,其实真想未必如此。
其他文献
政府的监管应当尊重科学研究的自由,根据实验的结果实事求是地制定政策,不应当受制于多数人的偏见和臆想    转基因和中医在中国是最热闹的话题,这两个问题已经成为考验国人科普程度的试金石。在中国转基因总是与臆想、谣言和阴谋论相联系:食用了转基因玉米的猪,在美国中西部农场出现假孕或不育……转基因问题都上纲上线到“种族灭绝”、“新鸦片战争”的高度了。  《南方周末》专门发表了一篇文章《破析中国式的转基因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