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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标侵权案件数量与日俱增,由于商标权自身的特点,权利人维权困难。为应对这一困境,《商标法》于2013年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同时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也在知识产权领域引入该制度。论文着眼于《商标法》63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三种损害赔偿数额计算方法: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利、商标许可使用费,从理论的角度.探究三种计算方法的适用,从实证的角度分析三种计算方法在司法裁判中的应用,并提出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