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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引言
首次将“同语”作为一种独立的辞格提出的,学术界公认为是张弓(1963),他在《现代汉语修辞学》中指出,“主语、表语同一词语,构成压缩性的判断句,叫做同语式。”在张弓之前和之后,有很多学者对此现象予以过关注,从不同角度做出过阐释,但是至今我们仍然很难看到有一种科学而统一的说法。对一种辞格做出规范性的界定,是进行不同辞格之间的比较和进一步深入研究修辞的基础和前提,对中小学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本文将对有代表性的同语辞格的定义进行评析,对其进行界说,并与反复、迭映辞格进行比较。
一、同语格界说
(一)先来看看一些专家学者的看法:
张弓(1963)称为“同语式”,指主语、表语使用同一词语,构成压缩性的判断句的用法。主语、表语辞面虽然相同,而意义却不一样。表语的含义实际比主语更复杂些,能引起听众读者的深刻思考,耐人寻味。
陈望道(1976)称为“复叠”,指把同一的字接二连三地用在一起的辞格。其中一种是隔离的或紧相连接而意义不相等的,名叫“复辞”。
王力(1985)凡意思或语言重复,有在修辞上或语法上的作用者,叫做复说法。有九种方式,以下五种是修辞学的关系,即:主语和判断语相同;目的语就是主语加“的”字;主语就是谓语加“的”字;目的位的修饰品就是主语或主语的修饰品;谓语里先提出那将要论及的事情。
吴士文(1986):“两处或多处的词形、字形相同,在内容上多为各有所指而又围绕一个中心。”分主宾同形、两个宾语同形,定语中心语同形,句尾同形。
王德春(1987)认为同语是在两个相同的词语中间加上“是”或“就是”,组成“A是(就是)A”的判断形式。依据同语的位置和作用,可以分为四种:同语同位、同语施受、同语自饰、同语接续。
唐松波、黄建霖(1989)认为同语是在两个相同的词语中加上“是”,组成“A1是A2”的判断形式,以表示强调、让步和说明。
成伟均、唐仲扬、向宏业(1991)认为同语,即是在同一个句子中,用相同的词语构成紧密联系、互相呼应的不同句子成分,从而生成新意,使表达新颖、含蓄、生动、有力。构成同语的相同词语在句中的分布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如:主谓同形,主宾同形,定中同形,状中同形,前后两个宾语同形,前后两个定语同形,前面的宾语和后面的谓语同形……
王勤(1995):同一个句子的谓语后面的成分和谓语前面的成分是由相同的词语充当构成的判断句,这样的修辞方式是“同语”。
王希杰(2004):“同语”,也可以叫做对称式反复,就是对称地使用完全相同的词或短语。其实是反复的一种特殊的格式,所以也是一种强调的手段。区别于反复的是,相同的部分是对称地出现的。同语可以分为:主宾同语、修饰语对称同语、修饰语和中心语同语。
(二)综合以上九家定义,大致可以分为两派不同的观点:第一派,以张弓、唐松波、黄建霖、王勤为代表,认为同语格是主语和宾语(表语)同形的判断式。
另外一派,以陈望道、王力、吴士文、王德春、成伟均、王希杰为代表,认为同语格不仅包括主宾(表)同形的判断式,还包括其他语法成分的同形。
两派观点的根本分歧点在于同语修辞格格式上的差异。即,只有主宾(表)同形,还是包括其他语法成分的同形。
我们认为,以张弓等为代表的定义,把同语的格式限制在了主宾同形的判断式的范围内,这种说法可以看作是对同语格的狭义的定义,准确地说是“同语判断式”。
以王希杰为代表的定义,在格式上扩大了同语格的范围,然而各人的说法是有差异的。
陈望道、王力的说法大同小异。陈望道的“复辞”和王力的“词复”,都是从与“叠字(词)”相区别的角度来定义的,强调的是相同词间隔的重复。
吴士文、成伟均的定义比较宽泛,包括多种语法成分的相同的情况。正如吴士文所说,“同语是个可容性的辞格,不应局限在主、宾同形这一点上,还应进一步加大它的容量”。成伟均也认为“构成同语的相同词语在句中的分布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如:“国将不国”(主谓同形),“事实总是事实”(主宾同形),“重点的重点”(定中同形),“为学习而学习”(状中同形),“骑着马找马”(前后两个宾语同形),“好心有好报”(前后两个定语同形),“见怪不怪”(前面的宾语和后面的谓语同形)……
强调同语的格式不应局限在主宾(表)同形的判断式上,还应包括其他语法成分的同形,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正确的,但是一味地扩大同语格的范围,强调多种语法成分的同形,势必又陷入了另一个误区。“为学习而学习”、“骑着马找马”、“好心有好报”,这几个例子具有修辞上的作用吗?“我要什么就是什么,我喜欢谁就是谁”(两个宾语同形),这样的例子也是同语格吗?
因此,我们要区分语法上的同语和修辞上的同语,并非所有语法成分相同的格式就一定具有修辞上的意义,有的仅仅是一种语法上的结构和习惯表达法而已。王力(1985)曾指出,“从小淘气淘了这么大”,“谁先得了谁先联”,“自己糟蹋了自己”,这几种复说法应该是属于语法本身的关系。此外,“我要什么就是什么,我喜欢谁就是谁”,“什么”和“谁”的前后重复,是疑问代词前后呼应表示任指的用法,并非同语修辞格。
王希杰认为同语是也可以叫做对称式反复,是反复的一种特殊的格式。并且认为区别于反复的是,相同的部分是对称地出现的。这种说法显然夸大了同语和反复的联系,没有将两种辞格清楚地区分开来,而且定义中使用的“对称”二字也有失妥当。
(三)综上所述,同语格的成立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符合一定的形式上的要求;具有一定的修辞意义。二者缺一不可。如果仅有修辞意义而不能从形式上加以概括和统一,那就不能作为一种修辞格而独立存在;如果没有修辞意义而仅仅是形式上符合要求,那也不能成为一种辞格,而是某种语法结构形式。
我们可以对同语格下一个定义:同语,即在同一句子中,前后重复出现的句子成分表层形式相同,而深层意义不同,具有超乎语法形式之外的特殊的表达效果的一种辞格。
二、同语与反复、迭映的比较
“有比较才会有鉴别”。通过对同语与相关辞格之间的比较,可以丰富对同语格的界说。
(一)反复,是指根据表达的需要,连续或间隔使用同一词语、句子或句群。
同语和反复的相同点是:有些同语和反复一样具有强调的作用,例如,主宾(表)同形的判断式,看似逻辑上的同语反复,实际上强调了主语和宾语的差异。不同点:1.单位不同。反复的单位可以是词语、句子或句群,同语的单位是以词语或短语形式存在的句子成分。2.重复的次数不同。反复要求同一词语或句子出现两次以上,多者不限,可以五次六次,乃至十几次。同语的重复一般只有一次。3.同语中重复使用的词语,其前后的意义常常是不同的。反复中重复使用的词语,其前后意义是相同的。反复的词语或句子,必须是同一概念,反复的词语一般在句中充当同样的成分。同语的词语在句中还可以充当不同的成分。4.修辞作用不同。反复的作用是能够强调和突出所表达的意思,增强语气和感情,表达深刻的思想,或借以分清文章的脉络层次,加强语言的节奏感。同语的作用是通过前后词语的重复使句子产生一种深层意义,引起人们进一步的思考,耐人寻味;语言形式新颖、省简,给人以清新、简洁的美感。
(二)迭映,是指在句子前后相对应的位置上,迭用同一个词语,表示相对或相反的意义。迭映与同语的相同点有:格式基本上相同,单位相同。修辞作用则大同小异,迭映是表示相对甚至相反的意义,其修辞效果是使节奏和谐,表意含蓄、丰富、巧妙,同语的修辞作用则更为广泛。不同点:1.迭用的词语在句中处于同样的语法位置上。如迭用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状语、中心语;同语的词语可以是相同的语法成分,也可以是不同的语法成分。2.适用文体不同:迭映多用于诗文中,如“相见时难别亦难”,“今朝有酒今朝醉”,现在还流行于报刊的标题;同语则适用于各种文体。我们可以认为迭映与同语的关系是个性与共性的关系,迭映是一种特殊的同语,因而许多学者都将迭映归为同语。
参考文献:
[1]张弓.现代汉语修辞学[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1963.
[2]陈望道.修辞学发凡[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76.
[3]王力.中国现代语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4]吴士文.修辞格论析[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6.
[5]王德春.修辞学词典[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87.
[6]唐松波 黄建霖.汉语修辞格大辞典[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9.
[7]成伟均 唐仲扬 向宏业.修辞通鉴[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1.
[8]王勤.汉语修辞通论[M].武汉: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5.
[9]王希杰.汉语修辞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周 蓉,湖南湘潭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首次将“同语”作为一种独立的辞格提出的,学术界公认为是张弓(1963),他在《现代汉语修辞学》中指出,“主语、表语同一词语,构成压缩性的判断句,叫做同语式。”在张弓之前和之后,有很多学者对此现象予以过关注,从不同角度做出过阐释,但是至今我们仍然很难看到有一种科学而统一的说法。对一种辞格做出规范性的界定,是进行不同辞格之间的比较和进一步深入研究修辞的基础和前提,对中小学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本文将对有代表性的同语辞格的定义进行评析,对其进行界说,并与反复、迭映辞格进行比较。
一、同语格界说
(一)先来看看一些专家学者的看法:
张弓(1963)称为“同语式”,指主语、表语使用同一词语,构成压缩性的判断句的用法。主语、表语辞面虽然相同,而意义却不一样。表语的含义实际比主语更复杂些,能引起听众读者的深刻思考,耐人寻味。
陈望道(1976)称为“复叠”,指把同一的字接二连三地用在一起的辞格。其中一种是隔离的或紧相连接而意义不相等的,名叫“复辞”。
王力(1985)凡意思或语言重复,有在修辞上或语法上的作用者,叫做复说法。有九种方式,以下五种是修辞学的关系,即:主语和判断语相同;目的语就是主语加“的”字;主语就是谓语加“的”字;目的位的修饰品就是主语或主语的修饰品;谓语里先提出那将要论及的事情。
吴士文(1986):“两处或多处的词形、字形相同,在内容上多为各有所指而又围绕一个中心。”分主宾同形、两个宾语同形,定语中心语同形,句尾同形。
王德春(1987)认为同语是在两个相同的词语中间加上“是”或“就是”,组成“A是(就是)A”的判断形式。依据同语的位置和作用,可以分为四种:同语同位、同语施受、同语自饰、同语接续。
唐松波、黄建霖(1989)认为同语是在两个相同的词语中加上“是”,组成“A1是A2”的判断形式,以表示强调、让步和说明。
成伟均、唐仲扬、向宏业(1991)认为同语,即是在同一个句子中,用相同的词语构成紧密联系、互相呼应的不同句子成分,从而生成新意,使表达新颖、含蓄、生动、有力。构成同语的相同词语在句中的分布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如:主谓同形,主宾同形,定中同形,状中同形,前后两个宾语同形,前后两个定语同形,前面的宾语和后面的谓语同形……
王勤(1995):同一个句子的谓语后面的成分和谓语前面的成分是由相同的词语充当构成的判断句,这样的修辞方式是“同语”。
王希杰(2004):“同语”,也可以叫做对称式反复,就是对称地使用完全相同的词或短语。其实是反复的一种特殊的格式,所以也是一种强调的手段。区别于反复的是,相同的部分是对称地出现的。同语可以分为:主宾同语、修饰语对称同语、修饰语和中心语同语。
(二)综合以上九家定义,大致可以分为两派不同的观点:第一派,以张弓、唐松波、黄建霖、王勤为代表,认为同语格是主语和宾语(表语)同形的判断式。
另外一派,以陈望道、王力、吴士文、王德春、成伟均、王希杰为代表,认为同语格不仅包括主宾(表)同形的判断式,还包括其他语法成分的同形。
两派观点的根本分歧点在于同语修辞格格式上的差异。即,只有主宾(表)同形,还是包括其他语法成分的同形。
我们认为,以张弓等为代表的定义,把同语的格式限制在了主宾同形的判断式的范围内,这种说法可以看作是对同语格的狭义的定义,准确地说是“同语判断式”。
以王希杰为代表的定义,在格式上扩大了同语格的范围,然而各人的说法是有差异的。
陈望道、王力的说法大同小异。陈望道的“复辞”和王力的“词复”,都是从与“叠字(词)”相区别的角度来定义的,强调的是相同词间隔的重复。
吴士文、成伟均的定义比较宽泛,包括多种语法成分的相同的情况。正如吴士文所说,“同语是个可容性的辞格,不应局限在主、宾同形这一点上,还应进一步加大它的容量”。成伟均也认为“构成同语的相同词语在句中的分布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如:“国将不国”(主谓同形),“事实总是事实”(主宾同形),“重点的重点”(定中同形),“为学习而学习”(状中同形),“骑着马找马”(前后两个宾语同形),“好心有好报”(前后两个定语同形),“见怪不怪”(前面的宾语和后面的谓语同形)……
强调同语的格式不应局限在主宾(表)同形的判断式上,还应包括其他语法成分的同形,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正确的,但是一味地扩大同语格的范围,强调多种语法成分的同形,势必又陷入了另一个误区。“为学习而学习”、“骑着马找马”、“好心有好报”,这几个例子具有修辞上的作用吗?“我要什么就是什么,我喜欢谁就是谁”(两个宾语同形),这样的例子也是同语格吗?
因此,我们要区分语法上的同语和修辞上的同语,并非所有语法成分相同的格式就一定具有修辞上的意义,有的仅仅是一种语法上的结构和习惯表达法而已。王力(1985)曾指出,“从小淘气淘了这么大”,“谁先得了谁先联”,“自己糟蹋了自己”,这几种复说法应该是属于语法本身的关系。此外,“我要什么就是什么,我喜欢谁就是谁”,“什么”和“谁”的前后重复,是疑问代词前后呼应表示任指的用法,并非同语修辞格。
王希杰认为同语是也可以叫做对称式反复,是反复的一种特殊的格式。并且认为区别于反复的是,相同的部分是对称地出现的。这种说法显然夸大了同语和反复的联系,没有将两种辞格清楚地区分开来,而且定义中使用的“对称”二字也有失妥当。
(三)综上所述,同语格的成立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符合一定的形式上的要求;具有一定的修辞意义。二者缺一不可。如果仅有修辞意义而不能从形式上加以概括和统一,那就不能作为一种修辞格而独立存在;如果没有修辞意义而仅仅是形式上符合要求,那也不能成为一种辞格,而是某种语法结构形式。
我们可以对同语格下一个定义:同语,即在同一句子中,前后重复出现的句子成分表层形式相同,而深层意义不同,具有超乎语法形式之外的特殊的表达效果的一种辞格。
二、同语与反复、迭映的比较
“有比较才会有鉴别”。通过对同语与相关辞格之间的比较,可以丰富对同语格的界说。
(一)反复,是指根据表达的需要,连续或间隔使用同一词语、句子或句群。
同语和反复的相同点是:有些同语和反复一样具有强调的作用,例如,主宾(表)同形的判断式,看似逻辑上的同语反复,实际上强调了主语和宾语的差异。不同点:1.单位不同。反复的单位可以是词语、句子或句群,同语的单位是以词语或短语形式存在的句子成分。2.重复的次数不同。反复要求同一词语或句子出现两次以上,多者不限,可以五次六次,乃至十几次。同语的重复一般只有一次。3.同语中重复使用的词语,其前后的意义常常是不同的。反复中重复使用的词语,其前后意义是相同的。反复的词语或句子,必须是同一概念,反复的词语一般在句中充当同样的成分。同语的词语在句中还可以充当不同的成分。4.修辞作用不同。反复的作用是能够强调和突出所表达的意思,增强语气和感情,表达深刻的思想,或借以分清文章的脉络层次,加强语言的节奏感。同语的作用是通过前后词语的重复使句子产生一种深层意义,引起人们进一步的思考,耐人寻味;语言形式新颖、省简,给人以清新、简洁的美感。
(二)迭映,是指在句子前后相对应的位置上,迭用同一个词语,表示相对或相反的意义。迭映与同语的相同点有:格式基本上相同,单位相同。修辞作用则大同小异,迭映是表示相对甚至相反的意义,其修辞效果是使节奏和谐,表意含蓄、丰富、巧妙,同语的修辞作用则更为广泛。不同点:1.迭用的词语在句中处于同样的语法位置上。如迭用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状语、中心语;同语的词语可以是相同的语法成分,也可以是不同的语法成分。2.适用文体不同:迭映多用于诗文中,如“相见时难别亦难”,“今朝有酒今朝醉”,现在还流行于报刊的标题;同语则适用于各种文体。我们可以认为迭映与同语的关系是个性与共性的关系,迭映是一种特殊的同语,因而许多学者都将迭映归为同语。
参考文献:
[1]张弓.现代汉语修辞学[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1963.
[2]陈望道.修辞学发凡[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76.
[3]王力.中国现代语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4]吴士文.修辞格论析[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6.
[5]王德春.修辞学词典[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87.
[6]唐松波 黄建霖.汉语修辞格大辞典[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9.
[7]成伟均 唐仲扬 向宏业.修辞通鉴[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1.
[8]王勤.汉语修辞通论[M].武汉: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5.
[9]王希杰.汉语修辞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周 蓉,湖南湘潭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