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下发以来,江苏法院系统在案件审理中贯彻最严格保护理念,综合运用“创新、权利、惩罚、效率、诚信”五个导向,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一是注重创新导向。以是否有利于激励创新作为评判司法保护质量的标准,在裁判中贯彻鼓励创新运用的价值导向,坚持创新程度与保护强度相适应,充分发挥司法激励创新、鼓励创业、保护创造的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