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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江西省奉新县、铜鼓县和武宁县的集体林权改革调查基础上,该文对集体林权改革后取得的林农收入增加、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和林区社会变得更加和谐等成效进行了评价,时林业主体改革之后存在的诸如林农抗风险能力较弱、林权改革配套政策滞后及林业经营规模较小等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实行森林保险制度、制定林权交易规则和创建新型的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今后林业发展的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