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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以司在与甲公司买卖合同关系中,积欠甲公司价款25万元,乙公司经办此买卖合同业务的原部门负责人张某离开乙公司后,在丙公司下属分支机构分公司任负责人期间以该公司名义向甲公司承诺还款并立具还款计划.之后,因乙公司与丙公司均未履行还款.甲公司诉乙公司、丙公司于法院,要求乙丙两公司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