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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城市化进程,农民的土地被国家征收并逐渐转化为非农用土地。农民失去土地后,成为边缘群体亦及--失地农民。农民失去土地也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这不仅极大阻碍经济的全面均衡发展,也给社会稳定增添了不安全因素。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问题进行研究具有急迫性和必要性。
关键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对策
一、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现状
农民失去土地后,成了一种独立于二者之外的边缘群体:既无法像传统农民一样依靠土地,也无法享有和城市人一样的就业机会、居民待遇和社会保障。当下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仍未跳出城乡二元结构的怪圈,仍然受城乡户籍管理制度的制约,它在很大程度上起不到改变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下降、就业困难、生活无保障等现状的作用。
2.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1)征地补偿存在问题。当下我国征地补偿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第一,补偿标准低偏低。按照现行规定,农民拿到手中的补偿很低,而且又是一次性给清的。第二,补偿方式不合理。、一次性货币补偿的方式无法保障农民后续生活。第三,征地补偿没有考虑土地的增值部分。政府以很低的价格从农民手中把土地征收,土地投到交易市场获得巨大的增值收益,但增值的部分却没有落到农民手中。
(2)失地农民自身问题。农民自身素质低,就业观念差。我国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大多为小学、初中水平。目前我国的就业压力非常大,一些大学毕业生都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更何况综合素质较低的农民了。另外,农民的就业观念也相对较差,劳动纪律相对较弱,难以适应现代企业的工作环境,这些因素都导致了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困难,再就业困难这也是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中遇到的一大难题。
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探析
1.传统制度不适用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
受市场经济大潮的影响,农民的收入结构发生变化,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已无法适用于保障农民生活。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和城乡户籍管理制度的束缚,外出务工的农民其收入并不稳定,其社会保障更多的依赖于社会。农民获得的土地安置费用并不够用来交纳他们的医疗费与养老费用。随着农民失地,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应有所改革,以适应这种特殊群体的社会生活需求。
2.缺乏系统的就业政策保障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失地社会保障主要采用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保障的方式。但随着国家建设用地量的大幅度增加,劳动力安置的方法已经满足不了失地农民的安置需求,而地方政府发放的补偿费用又难以维持失地农民的日常生活。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根本仍在于解决其就业,然而目前我国没有健全的就业政策保障。
三、解决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1.完善征地补偿机制,改革补偿标准及补偿方式
一是进一步修改相关法规,尽量按照征用时的土地市场价格给予补偿;二是在目前有关土地补偿法规没有修改情况下,通过出台相关政策统一耕地年产值、实行区片综合地价和提高补偿倍数,并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进行贴补,切实解决土地补偿标准偏低问题;三是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的监管,保障征地补偿费的足额到位,杜绝征地补偿费被拖欠、截留、挪用等现象。
在征地补偿的同时,为失地农民创造长期生存发展条件。可实行留地制度,留出不超过征地面积总额的5%~10%的土地,用于被征地村发展产业,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开发,兴办实业,促进失地农民创业就业。可采取返还店面、市场或用返还的建设用地建设村级标准厂房等方式,在那些区位条件比较好、经济较发达的地方,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
2.提高失地农民自救能力,提升自就业与耕地开发能力
(1)提高失地农民素质,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引导。注重提高被征地农民素质,加强就业技能培训,鼓励被征地农民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把失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二是重点加强失地农民的就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形成以培训促进就业,以创业促进就业的良性机制。
(2)加大耕地开发力度,为失地农民重新获得生存之本。在农民土地被征用后,政府要将依法收取的耕地开发基金等及时用于耕地的跨地域开发,然后将其交由失地农民耕种使失地农民重新获得生存之本。这不仅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提高了耕地质量和生产能力;还促进了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为发展现代农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3.改革传统社会保障弊端完善社保机制创新社保形式
(1)建立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启动失地农民社保。各地政府应根据当地实际,及时建立当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全面启动失地农民社保。可参照“以土地换保障”的做法:在征地时,一次性的向失地农民支付补偿金,为其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用于失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
(2)设立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基金,解决失地农民的实际困难。建立全面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可先设立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基金。资金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筹集:一是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部分;二是国家和社会筹集部分;三是失地农民自己出一部分。基金交由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引入竞争机制以促进其保值增值,并建立一套完善的基金使用制度,为深陷困境的人们提供救助。
四、结语
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不可一蹴而就,要从内因和外因同时着手,既要完善失地农民补偿机制,同时又要加强失地农民自救能力,提升自我保障能力。
参考文献:
[1]陈婴虹.《土地制度的国际比较》[J].经济研究.2004
[2]肖轶.《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研究》[J].甘肃农业.2005
[3]黄爱学.《论十地征收与农L心权益保障》[J].江西农业人学学报,2006
作者简介:
金阁(1989~),女,河南南阳,重庆大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方向。
关键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对策
一、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现状
农民失去土地后,成了一种独立于二者之外的边缘群体:既无法像传统农民一样依靠土地,也无法享有和城市人一样的就业机会、居民待遇和社会保障。当下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仍未跳出城乡二元结构的怪圈,仍然受城乡户籍管理制度的制约,它在很大程度上起不到改变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下降、就业困难、生活无保障等现状的作用。
2.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1)征地补偿存在问题。当下我国征地补偿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第一,补偿标准低偏低。按照现行规定,农民拿到手中的补偿很低,而且又是一次性给清的。第二,补偿方式不合理。、一次性货币补偿的方式无法保障农民后续生活。第三,征地补偿没有考虑土地的增值部分。政府以很低的价格从农民手中把土地征收,土地投到交易市场获得巨大的增值收益,但增值的部分却没有落到农民手中。
(2)失地农民自身问题。农民自身素质低,就业观念差。我国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大多为小学、初中水平。目前我国的就业压力非常大,一些大学毕业生都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更何况综合素质较低的农民了。另外,农民的就业观念也相对较差,劳动纪律相对较弱,难以适应现代企业的工作环境,这些因素都导致了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困难,再就业困难这也是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中遇到的一大难题。
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探析
1.传统制度不适用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
受市场经济大潮的影响,农民的收入结构发生变化,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已无法适用于保障农民生活。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和城乡户籍管理制度的束缚,外出务工的农民其收入并不稳定,其社会保障更多的依赖于社会。农民获得的土地安置费用并不够用来交纳他们的医疗费与养老费用。随着农民失地,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应有所改革,以适应这种特殊群体的社会生活需求。
2.缺乏系统的就业政策保障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失地社会保障主要采用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保障的方式。但随着国家建设用地量的大幅度增加,劳动力安置的方法已经满足不了失地农民的安置需求,而地方政府发放的补偿费用又难以维持失地农民的日常生活。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根本仍在于解决其就业,然而目前我国没有健全的就业政策保障。
三、解决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1.完善征地补偿机制,改革补偿标准及补偿方式
一是进一步修改相关法规,尽量按照征用时的土地市场价格给予补偿;二是在目前有关土地补偿法规没有修改情况下,通过出台相关政策统一耕地年产值、实行区片综合地价和提高补偿倍数,并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进行贴补,切实解决土地补偿标准偏低问题;三是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的监管,保障征地补偿费的足额到位,杜绝征地补偿费被拖欠、截留、挪用等现象。
在征地补偿的同时,为失地农民创造长期生存发展条件。可实行留地制度,留出不超过征地面积总额的5%~10%的土地,用于被征地村发展产业,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开发,兴办实业,促进失地农民创业就业。可采取返还店面、市场或用返还的建设用地建设村级标准厂房等方式,在那些区位条件比较好、经济较发达的地方,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
2.提高失地农民自救能力,提升自就业与耕地开发能力
(1)提高失地农民素质,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引导。注重提高被征地农民素质,加强就业技能培训,鼓励被征地农民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把失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二是重点加强失地农民的就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形成以培训促进就业,以创业促进就业的良性机制。
(2)加大耕地开发力度,为失地农民重新获得生存之本。在农民土地被征用后,政府要将依法收取的耕地开发基金等及时用于耕地的跨地域开发,然后将其交由失地农民耕种使失地农民重新获得生存之本。这不仅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提高了耕地质量和生产能力;还促进了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为发展现代农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3.改革传统社会保障弊端完善社保机制创新社保形式
(1)建立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启动失地农民社保。各地政府应根据当地实际,及时建立当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全面启动失地农民社保。可参照“以土地换保障”的做法:在征地时,一次性的向失地农民支付补偿金,为其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用于失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
(2)设立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基金,解决失地农民的实际困难。建立全面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可先设立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基金。资金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筹集:一是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部分;二是国家和社会筹集部分;三是失地农民自己出一部分。基金交由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引入竞争机制以促进其保值增值,并建立一套完善的基金使用制度,为深陷困境的人们提供救助。
四、结语
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不可一蹴而就,要从内因和外因同时着手,既要完善失地农民补偿机制,同时又要加强失地农民自救能力,提升自我保障能力。
参考文献:
[1]陈婴虹.《土地制度的国际比较》[J].经济研究.2004
[2]肖轶.《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研究》[J].甘肃农业.2005
[3]黄爱学.《论十地征收与农L心权益保障》[J].江西农业人学学报,2006
作者简介:
金阁(1989~),女,河南南阳,重庆大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