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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环境风险的社会放大获得了新的场域,环境风险信息通过网络实现放大,产生涟漪效应,并导致严重的社会、政治和经济次级后果。其生成的主要原因是网络规制立法相对滞后、现实利益表达机制不畅、网络公共领域逐渐形成、地方政府环境风险应对失策等。因此需要完善环境风险网络沟通的法律保障机制,建立环境风险网络生成的法律预防机制,构建环境风险相关各方的利益整合机制,健全环境风险网络社会放大的监管追责机制,以有效应对环境风险社会放大的网络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