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罪犯罪主体新探

来源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mit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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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和刑法理论的发展,偷税罪的主体范围发生了变化;由纯粹自然人主体发展为自由人主体与单位主体皆可,并得到了刑事立法的认可。偷税罪主体应发展为一般主体,而不能再是学界通说所认为的特殊主体。而且,偷税罪主体只能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构成偷税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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