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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毕业于北大中文系的女博士,凭借着在央视多档栏目的精彩表现成为名主持。在这位有些强势的“大女子”到达事业顶峰时,王利芬却离开央视创办了优米网,用新媒体为中国的年轻人和社会精英搭建沟通平台。
拍卖“史玉柱”后的创意窘境
优米网最初被外界关注最多的是那些被“拍卖”的名人的时间。比如史玉柱,“是他自己提出来可以被拍卖的”, 第一期史玉柱就取得了200多万元人民币的成交“开门红”。王利芬称俞敏洪也承诺每年可以“被卖”两三次。
2009年4月,王利芬在哈佛肯尼迪政府学院培训时,有了一个想法——搭建一个平台来“淘”人们脑子中的智慧和经验:用户打开网站,付费后,就可以跟自己希望的人视频对话:“现在人们脑袋里面的经验,你是很难得到的,比如说我要见某个人,一定是熟人介绍,而且要跑去一趟,甚至要坐飞机。不如打开网站,就可以两个人对话,谈半个小时,然后我付你钱。”
她开始搭建一个C2C的交流平台,放在优米网上拍卖的则是像创新工场CEO李开复、当当网联合总裁李国庆等人的交流时间。
但随着这些大腕上线,问题也跟着来了——优米网被用户抛弃了。这个没有经过市场调研的创意没有实现她最初的设想:习惯了免费互联网资源的用户,付费的意愿并不高。而且存在产品无法定价,或者定价之后无人购买的问题。“有些经验讲完了之后,用户觉得你不值1000元,仲裁委员会每天和人扯皮,而且主讲人的态度好坏都是问题。”
优米网决定取消向用户收费,将优米网模式调整为B2C的视频网站,重操电视制作的旧业,除了名人拍卖这一栏目保留外,优米网其他内容调整为《在路上》《创新》等定期播出的视频节目,向广告主收费。
这些调整让优米网有了起色。表面上王利芬看似自立门户做了另一个独立的“内容提供商”,只是播出渠道转到互联网视频领域。但这一转变对她来说,却不止是播出格式转变那么简单。
或许是出于文人的天性,趋利并不是王利芬的创业动机。其最初的想法,只是出于责任感,希望为正向地改变社会留下一些实操性的精神财富。
那时,媒体人出身的王利芬,最想办的是媒体培训。“原来做的电视节目,更像心灵鸡汤,面对的是大众。而当时我想是做小众的一对一的培训,因为能改变世界的是小众。”
有了《在路上》的成功,王利芬的培训梦终于可以展开。“文人办企业,还是有很大的使命感。如果乔布斯在死前,留下一段关于苹果运营、管理、研发的培训,才是最有意义的。那就是我该做的事。”
从王利芬到杨澜、李静:“个人品牌”的商业价值
王利芬创立优米网,包括之前在央视做的《赢在中国》等节目,都从美国借鉴了很多经验,甚至能看到操作细节上许多一致的地方。但是优米网作为一家靠自我造血能力生存下去的公司,却不太容易直接拷贝国外的商业模式。
文化创意产业主张自由创造,但由于国内的体制局限和市场不完善,之前一些较早脱离体制的电视制作人,纷纷选择了符合各自特点的商业模式。比如杨澜的阳光传媒集团,其收入来源主要通过电视节目制作、广告以及大型活动策划,零星伴有企业级的商务合作。此外还延伸出珠宝首饰店等业务。乐蜂网的李静则采取“媒体+电子商务”的双马车模式——另外注册公司,建立独立的品牌,通过网络销售精油等产品;内容制作则卖给传统电视台,也有广告收入。
上述两个案例的成功,都离不开创始人本身的特点,杨澜在高知女性心目中的地位,使她的内容可以很好地结合高档奢侈品营销;李静在时尚潮流领域的“一姐”形象,使其内容可以直接转化为化妆品等商品的销售。
拍卖“史玉柱”后的创意窘境
优米网最初被外界关注最多的是那些被“拍卖”的名人的时间。比如史玉柱,“是他自己提出来可以被拍卖的”, 第一期史玉柱就取得了200多万元人民币的成交“开门红”。王利芬称俞敏洪也承诺每年可以“被卖”两三次。
2009年4月,王利芬在哈佛肯尼迪政府学院培训时,有了一个想法——搭建一个平台来“淘”人们脑子中的智慧和经验:用户打开网站,付费后,就可以跟自己希望的人视频对话:“现在人们脑袋里面的经验,你是很难得到的,比如说我要见某个人,一定是熟人介绍,而且要跑去一趟,甚至要坐飞机。不如打开网站,就可以两个人对话,谈半个小时,然后我付你钱。”
她开始搭建一个C2C的交流平台,放在优米网上拍卖的则是像创新工场CEO李开复、当当网联合总裁李国庆等人的交流时间。
但随着这些大腕上线,问题也跟着来了——优米网被用户抛弃了。这个没有经过市场调研的创意没有实现她最初的设想:习惯了免费互联网资源的用户,付费的意愿并不高。而且存在产品无法定价,或者定价之后无人购买的问题。“有些经验讲完了之后,用户觉得你不值1000元,仲裁委员会每天和人扯皮,而且主讲人的态度好坏都是问题。”
优米网决定取消向用户收费,将优米网模式调整为B2C的视频网站,重操电视制作的旧业,除了名人拍卖这一栏目保留外,优米网其他内容调整为《在路上》《创新》等定期播出的视频节目,向广告主收费。
这些调整让优米网有了起色。表面上王利芬看似自立门户做了另一个独立的“内容提供商”,只是播出渠道转到互联网视频领域。但这一转变对她来说,却不止是播出格式转变那么简单。
或许是出于文人的天性,趋利并不是王利芬的创业动机。其最初的想法,只是出于责任感,希望为正向地改变社会留下一些实操性的精神财富。
那时,媒体人出身的王利芬,最想办的是媒体培训。“原来做的电视节目,更像心灵鸡汤,面对的是大众。而当时我想是做小众的一对一的培训,因为能改变世界的是小众。”
有了《在路上》的成功,王利芬的培训梦终于可以展开。“文人办企业,还是有很大的使命感。如果乔布斯在死前,留下一段关于苹果运营、管理、研发的培训,才是最有意义的。那就是我该做的事。”
从王利芬到杨澜、李静:“个人品牌”的商业价值
王利芬创立优米网,包括之前在央视做的《赢在中国》等节目,都从美国借鉴了很多经验,甚至能看到操作细节上许多一致的地方。但是优米网作为一家靠自我造血能力生存下去的公司,却不太容易直接拷贝国外的商业模式。
文化创意产业主张自由创造,但由于国内的体制局限和市场不完善,之前一些较早脱离体制的电视制作人,纷纷选择了符合各自特点的商业模式。比如杨澜的阳光传媒集团,其收入来源主要通过电视节目制作、广告以及大型活动策划,零星伴有企业级的商务合作。此外还延伸出珠宝首饰店等业务。乐蜂网的李静则采取“媒体+电子商务”的双马车模式——另外注册公司,建立独立的品牌,通过网络销售精油等产品;内容制作则卖给传统电视台,也有广告收入。
上述两个案例的成功,都离不开创始人本身的特点,杨澜在高知女性心目中的地位,使她的内容可以很好地结合高档奢侈品营销;李静在时尚潮流领域的“一姐”形象,使其内容可以直接转化为化妆品等商品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