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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在临床工作中因意外接触携带含有病原体的血液、体液,有被感染的危险,称为血液传播性疾病职业暴露。我院2011年制定的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播疾病职业暴露处理流程中提到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病毒、梅毒螺旋体等血源性传播疾病病原体感染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黏膜或被含有上述病原体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伤皮肤,有可能感染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