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1988年5月,江西省临川县青泥供销社办推销500公斤滞销的液体复合肥,将本社1988年从县农资公司分配的600公斤平价甲胺磷(每公斤规定零售价格8.50元)和原库存200公斤甲胺磷(每公斤规定零售价8元),擅自提高到9.50元/公斤,搭配卖大户给本乡吴山村民刘南平从中获取非法收入900元,刘南平又将这批760公斤甲胺磷(其中40瓶以进价卖给了亲朋好友)擅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