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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份,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提到,山东省经济领域违法犯罪还处于多发态势。一是实施“庞氏骗局”的P2P平台、打着“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外汇投资”等幌子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和打着“消费返利”“电子商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炒外汇”“爱心慈善”“军民融合”“一带一路”等幌子实施的传销犯罪蔓延迅速,具有极强的迷惑性和利诱性,社会危害严重。